摘要:事故發生後,畢某及其同車人員郭某勇(男,30歲,茌平區馮屯鎮人)、趙某(女,27歲,茌平信發街道居民)下車詢問李某傷勢情況,雙方車輛及人員停留在現場。1月9日晚10時07分,畢某(男,31歲,茌平個體商戶)駕駛其黑色寶馬汽車,沿振興路自西向東行駛至振興橋時,與騎行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穿越機動車道的高三學生李某(女,17歲)相撞。

(原標題:寶馬司機撞倒違章女生後和路人打架被拘:認爲其所講情況不實)

山東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官方微博@茌平公安1月12日下午發佈茌平“1.09”振興橋警情通報稱,1月9日晚10時26分,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接到報警:茌平區順河街振興橋十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雙方人員動手打架。振興派出所及交警大隊事故科接警後趕到現場進行處置。

經過現場勘查、調取監控視頻和詢問案件當事人,警方查明瞭案件事實。1月9日晚10時07分,畢某(男,31歲,茌平個體商戶)駕駛其黑色寶馬汽車,沿振興路自西向東行駛至振興橋時,與騎行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穿越機動車道的高三學生李某(女,17歲)相撞。

事故發生後,畢某及其同車人員郭某勇(男,30歲,茌平區馮屯鎮人)、趙某(女,27歲,茌平信發街道居民)下車詢問李某傷勢情況,雙方車輛及人員停留在現場。李某用其同學母親的手機聯繫自己的父母趕往現場。

在等候過程中,路過的行人郭某(男,34歲,與雙方均不認識)走到現場詢問李某被撞情況。李某的父母及家人到達現場後,郭某向李某的家人描述現場情況。畢某及郭某勇認爲郭某的敘述與實際情況不符,雙方發生言語衝突。畢某對郭某進行推搡和踢打,致使郭某眼鏡掉落摔碎,嘴角蹭破出血。李某的父親在勸解分開雙方時,臉上被畢某扇了一巴掌。

經過勸解後,雙方人員分開。李某的父親撥打110、120電話報警求助。畢某的妻子呂某隨後趕到現場,在處警民警未達到現場時,駕駛肇事車輛載乘畢某、趙某駛離現場,留下郭某勇處理情況。

當晚10時26分接到110指揮中心處警指令時,振興派出所110民警正在城區溫馨家園32號樓處置一起警情。處置完畢後立即趕赴振興橋事故現場。民警現場詢問相關情況後,將肇事方滯留人員郭某勇帶至振興派出所調查詢問。

受傷的李某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醫院檢查,傷情爲左腿腓骨骨折,左腳踝錯位。畢某的妻子呂某當晚到醫院看望了受傷的李某,11日上午到醫院墊付2萬元用於手術治療費用。

經過調查覈實,畢某的行爲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1月12日,茌平公安分局對畢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事宜正在進行中。

俞昌宗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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