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綜合香港《星島日報》和《文匯報》報道,“香港衆志”成員周庭此前參與香港立法會補選,因組織章程提倡“民主自決”並以“港獨”爲選項無法入閘,“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去年(2019年)參選香港區議會也因此被選舉主任取消資格。海外網1月13日電 近日,“港獨”組織“香港衆志”表示,已於1月8日召開成員大會,通過決議更改組織章程,聲稱以後組織的宗旨將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爲“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香港衆志”此舉被港媒指“在爲黃之鋒等人蔘選立法會鋪路”。

(原標題:"香港衆志"改章程爲黃之鋒參選"鋪路"?港網友:臭名太響 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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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1月13日電 近日,“港獨”組織“香港衆志”表示,已於1月8日召開成員大會,通過決議更改組織章程,聲稱以後組織的宗旨將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爲“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香港衆志”此舉被港媒指“在爲黃之鋒等人蔘選立法會鋪路”。對此,香港網友紛紛表示,臭名太響了,怎麼改都沒用!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和《文匯報》報道,“香港衆志”成員周庭此前參與香港立法會補選,因組織章程提倡“民主自決”並以“港獨”爲選項無法入閘,“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去年(2019年)參選香港區議會也因此被選舉主任取消資格。近日,“香港衆志”宣佈更改組織章程,把頗具爭議性的“民主自決”字眼刪去。“香港衆志”主席林朗彥雖聲稱“變動與選舉無關”,但港媒卻指出,黃之鋒一向“矢志參選”,今次修改章程,很明顯是在爲其參選立法會“鋪路”。

對此,香港網友紛紛諷刺稱,“臭名太響了,怎麼改都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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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民暴徒始終是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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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香港網友直斥,“又玩文字遊戲。不管怎樣,都無法參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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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喊話黃之鋒,“小鋒子啊,你絕對沒有進步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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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此前報道,在去年(2019年)10月24日的香港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上,“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藉機搗亂,甚至一度爬上護欄欲衝擊主席臺,導致簡介會被迫腰斬。10月29日,黃之鋒收到香港選舉主任蔡亮通知,指其區議會選舉提名無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隨後亦就此作出回應,正式取消黃之鋒參加區議員選舉資格。發言人強調,擁護《基本法》是區議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區議會議員的職責。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因此黃之鋒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對於“香港衆志”此次修改章程的舉動,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修改章程亦無不可,但他指出,組織章程均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能夠用個人行爲或理念說服選舉主任“你是真誠效忠香港特區政府並擁護《基本法》的。”

香港多名政界人士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香港衆志”刪除“民主自決”的行爲,反映出他們很清楚“港獨”毫無前途、也不會有好下場,更改章程只是爲了配合其成員,例如黃之鋒之流染指選舉。他們強調,行爲就是最有力的證據,單從字眼上作出修改,全屬自欺欺人之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香港衆志”的所作所爲,黃之鋒如何高調跑到外國賣港,如何要求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等,大家有目共睹,非單純修改章程,便可完全“洗底”,“香港衆志”日後若想參加任何級別選舉,香港執法及司法部門必須查清楚其言行,絕不可偏信對方的一面之詞。

俞昌宗 本文來源:海外網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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