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在12309中國檢察網發佈消息稱,近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符國壯、胡照輝批准逮捕,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範世金、張嬌批准逮捕,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陳貽文、王謙、林道毅、黃明星、劉陶軍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查,犯罪嫌疑人符國壯、胡照輝系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在編職工,並於2006年9月至2019年7月任省行銀行卡中心業務經理。任職期間,兩人利用審批信用卡的便利條件,爲代辦卡中介違規審批信用卡,並按照授信額度的5%收取好處費。犯罪嫌疑人王謙、陳貽文等人系違規辦理信用卡中介人員,除爲持卡人申辦信用卡牟利外,還利用手中的POS機爲信用卡持卡人提供養卡和套現服務牟利。截至2019年6月19日,根據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的統計,經犯罪嫌疑人符國壯、胡照輝審覈通過的信用卡不良戶數共8000多戶,不良透支本金共計1.9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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