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說了這麼多,有人會問,元朝的“寬政”到底會“寬”到什麼程度呢。朱元璋曾經說過“元朝失之於寬”之類的話,而元朝也的確是施行寬政。

朱元璋曾經說過“元朝失之於寬”之類的話,而元朝也的確是施行寬政。

有衆多史料可查,“元政寬縱”的說法屬實不虛。

其“寬”主要表現在吏治寬鬆、政簡刑輕、文化多元、不抑兼併、重商輕稅等等各方面。

不多說了,直接上乾貨。

至元四年(1338年)三月,元順帝命中書平章政事阿吉剌根據《大元通制》編定第三部法律《至正條格》,該書序言中,赫然自稱“我元以忠質治天下,寬厚得民心”。

如果說,這只是統治者的自吹自擂,可以對比一下元末文人葉子奇所著《草木子》一書中關於元朝統治的評價。

該書稱:“自世祖(指元世祖忽必烈)混一之後,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輕刑薄賦,兵革罕用,生者有養,死者有葬,行旅萬里,宿泊如家,誠所謂盛也矣。”這真是一派安定祥和的景象。

如果說孤證不立,再看與葉子奇同一時代人丁鶴年所作的《送月特郎定江浙賦稅還大都》詩,詩中頌稱“力役均平賦斂輕,去者謳歌來鼓舞”,大讚元朝的安樂景象爲“生逢舜日當堯天,經營內外皆英賢。八十衰貧百無補,茅檐擊壤歌豐年”。

甚至,推翻了元朝統治的明太祖朱元璋也承認“元政寬縱”。

《明太祖寶訓》中記載有朱元璋說過的原話:“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爲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

朱元璋說這句話的背景,主要是想表達自己實施“猛政”、“重典”是在“懲元之弊”。

但明初大臣劉基、宋濂等人也同樣認爲元朝太“寬”。

宋濂主修《元史》中屢有提到:“元初,取民未有定製,及世祖立法,本於寬。”

說到這,有人也許會問了,秦施暴政而天下亂,這一點好理解;但元施寬政爲什麼也會引發天下大亂呢?

其實,元朝施行的“寬政”,更多是文化方面的原因,管理水平不夠,管得不夠多、不夠全、不夠嚴,說白了,就是想管也管不過來。

可是,百姓難道不喜歡寬政嗎?有了寬政爲什麼也會暴發叛亂?

《元史》裏其實也作了解釋:“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

即施政太過“寬仁”,對人民沒有形成有效的約束,從而縱容了動亂的暴發。

葉子奇的《草木子》解釋得更清楚:“是時,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寬縱,人物貧富不均,多樂從亂。”

貧富不均,是古代任何哪個朝代也難於消除的現象,法度既寬,難免就會發生貧者仇富、搶富、劫富、掠富等現象。一旦這些現象沒遭受到象樣的懲處,類似惡性事件,就會越演越烈。

用極限法推理相象下,寬政的極限,就是無政——無政府社會可不可怕?沒有人維持秩序,就沒有人會老老實實在遵守規則,你搶我搶大家搶,互相爭鬥,互相砍殺,從而陷入大混亂。

而當有野心家參與其中,煽動起民族情緒,其所產生的破壞力是相當驚人的。那麼,元朝在中原統治的崩盤,那就見怪不怪了。

朱元璋頒發伐元檄文的時候,也並沒有拿元朝的政治說話,只說“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實乃天授”,承認“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統中華,生民賴以安靖七十餘年”,甚至稱讚元朝“與民爲主,傳及百年”“強不凌弱,衆不暴寡,在民則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各安其生”。

想想看,朱元璋出生於赤貧之家,父母死時連葬身之地都沒有,可謂苦大仇深。

但他在討伐元朝的時候,並沒象駱賓王發《討武曌檄文》那樣,大曝討伐對象之罪,反而爲之“唱讚歌”,這難道不是非常奇怪的事嗎?

原因只有一個:“元政”實在太過“寬縱”,真沒什麼可說的了,就算無話找話地拿一些子虛烏有的事來說,也激發不起民衆同仇敵愾的鬥志。

事實上,朱元璋對自己早年的悲慘境遇主要是歸咎於天災人禍和世道的不公,對元朝,他是感恩懷念地說“朕本農家,樂生於有元之世”。

還有,因爲元朝“政寬、刑輕、賦薄”,所以,元末出現了很多協助元朝平定埃的義軍,如察罕帖木兒、陳友定、楊完者、李思齊等等,這些人,都是主動毀家杼難,招兵買馬,以維護元朝統治的。

李則芬因此在《元史新講》中提到:“元代軍隊數量比其他朝代少,又因承平日久,到了末年,已經喪失了戰鬥力。順帝至正間,各地的戡亂戰役不分南北,全靠當地人民自動組織及政府號召徵募的義軍替朝廷賣命。”

另外,元末殉難的儒士也很壯烈,如江西行省參政劉鶚,被反元義軍擒獲後,寧死不降,絕食六日而亡,還寫下絕筆詩昭著後人:“生爲元朝臣,死爲元朝鬼,忠節既無慚,清風自千古”。

另一文士王翰拒絕朱元璋的招安,聲稱“義不仕二姓”,自殺身亡。

即使沒有做出殉難行爲的名儒,因爲眷戀和懷念元朝,也多不願出仕新朝,如李祁、鄭玉、陳亮、戴良等等。

說了這麼多,有人會問,元朝的“寬政”到底會“寬”到什麼程度呢?

還是舉個例吧。

最能反映元朝“寬政”的,無非在於其對刑法的態度。

元世祖忽必烈曾經說:“人命至重,悔將何及,朕實哀矜。”“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之。”

即元朝的法律原則是“慎刑”、“慎殺”。

怎麼“慎殺”法呢?

一句話,元朝的死刑犯,累經各級衙門審斷後,極少有能夠執行的!

葉子奇的《草木子》曾描述說:“天下死囚審讞已定,亦不加刑,皆老死於囹圄。故七八十年中,皆老死於囹圄”,以致於“七八十年之中,老稚不曾睹斬”。

這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絕對是一個奇特的現象。

《元史•刑法志》感嘆說:“蓋古者以墨、劓、剕、宮、大辟爲五刑,後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備五刑之數。元因之,更用輕典,蓋亦仁矣。”

所以,諸如“初夜權”、“殺頭胎”、“殺漢人賠頭驢”、“三等漢”之類奇談怪論,其實都是後人臆想出來的,並不存在。

話說回來,元朝爲什麼會出現“寬政”呢?

主要與草原舊制有關係。

蒙古草原舊制原本的治理制度是很簡單的,進據中原後,既缺乏全面系統的社會經濟政策,也缺乏充足且合格的吏治人才,於是元朝帝王就乾脆做甩手掌櫃,不問政事,交由“家臣治國”,最終導致吏治不清、反貪無力、行政效率低下,政治寬鬆。

現在很多人之所以會感到元朝統治黑暗,主要是明中葉以後,明朝長期面臨“北虜”之患,尤其在“土木堡之變”爆發後,明人對蒙古人更加仇視和敵對,就不斷地對元朝及蒙古人進行不遺餘力的黑化、甚至妖魔化。

明亡後,清朝統治者對人民的壓榨和奴役非常過分。而清朝統治者和元朝統治者有一共同點——都是由關外殺進來的少數民族。

所以,人們在談論元朝的時候,會想當然地把清朝施行過的暴政嫁接到了元朝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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