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龍山:楊某某因上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爲嚴厲打擊各類犯罪,維護我縣社會秩序穩定,保障羣衆人身、財產安全,龍山縣人民法院將近期審理的部分刑事案件發出佈告。引來衆人圍觀!

在此次佈告中就有

一起因上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的案例!

有人肯定就會問啦。上訪怎麼會被判刑呢?

別急!且聽小編慢慢道來。

楊某某,女,1951年2月16日出生,漢族,文盲,農民,龍山縣茨巖塘鎮涼水井村村民。

1993年起,楊某某因其丈夫退休、醫療費、死亡補償費等問題到相關部門反映,於2008年開始到縣裏上訪。2012年至2015年期間,楊某某多次到州赴省進京上訪,造成多次非訪登記。後經相關部門辦理並解決,2015年12月4日,楊某某與龍山縣茨巖塘鎮人民政府簽訂了息訴息訪協議。但其在2016年、2017年仍然多次到北京上訪,造成多次非訪登記並受到北京市公安機關訓誡。其還以進北京非訪、拒不服從勸返安排爲要挾,多次向龍山縣巖塘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及接訪人員強行索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楊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內容來自:平安新龍山,原標題:一則佈告引來衆人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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