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國家對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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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5、2016年,人社部與財政部先後分兩批在22個省啓動了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截至目前,試點企業共158家,培養新型學徒制企業職工近2萬人,其中轉崗職工3670人以上,涉及機械、化工、電氣、汽修、數控、焊接等近百個工種。

人社部與財政部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研究制定了《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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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政策支持

看看大家最關心的——國家對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政策支持。

1、健全企業對學徒培訓的投入機制。

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由政府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

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2、完善財政補貼政策。

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補貼標準由各省(區、市)人社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4000元,並根據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逐步提高。

企業在開展學徒培訓前將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經人社部門審覈後列入學徒培訓計劃,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後及時撥付其餘補貼資金。

對參加學徒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政策。

3、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目標任務,工作主要內容有哪些?

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爲主、院校參與的原則,在企業(含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爲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進一步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

從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踊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力爭培訓50萬以上企業新型學徒。

2021年起,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年培訓學徒50萬人左右。

主要內容:

培養對象上,學徒培訓以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爲培養對象。

培養模式上,採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即由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採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培養主體職責上,主要由企業承擔。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覈標準等內容。企業委託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培訓機構參加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技能訓練。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後,對學徒進行非全日制學籍註冊,加強在校學習管理。

培養目標上,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爲主,培養期限爲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在企業,主要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在培訓機構,主要採取工學一體化教學培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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