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倫理辦公室 崔焱·移植準備中  親子鑑定提示孩子非親生,[574].醫師報,2018-11-22(20)”

歡迎您參與有聲醫師報朗讀,通過 微信/電話/短信 聯繫小編吧,雙手奉上小編聯繫方式:15011182507,我們期待您的參與~

有聲醫師報第82期 20181126 來自醫師報 00:00 04:59

11歲男孩因慢性腎炎繼發腎功能衰竭2年,已經開始規律的血液透析治療,等待腎移植。患兒爲單親家庭,媽媽在孩子很小的時候離家出走,失去聯繫。孩子爸爸獨自撫養男孩長大,父子感情深厚,相依爲命。患兒父親欲捐獻一個腎臟給孩子,準備行活體腎移植手術。父親36歲,身體健康,組織配型也符合移植條件。在進行活體腎移植倫理審批資料的時候,按規定進行父子的親子鑑定檢查。檢查結果發現父親和兒子之間不存在親屬關係,意味着這個孩子不是這個父親的親生兒子。活體腎移植還能不能進行?醫生和倫理委員會要不要告知父親這個真相?

倫理分析

醫生和倫理委員會應如何告知父親真相

首先從活體器官移植角度來講,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2007年5月頒佈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和原衛生部2009年12月頒佈施行《關於規範活體器官移植的若干規定》中的規定,活體器官捐獻人與接受人僅限於以下關係:配偶(僅限於結婚3年以上或者婚後已育有子女的);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僅限於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北京市衛計委要求在進行活體器官移植倫理審查的時候,需提供供體和受體的親子鑑定結果,用來證明親屬關係。如果沒有直系血緣關係,是不能作爲移植供體的。所以這一例活體腎臟移植是不符合規定的,不能通過倫理審查。

因爲不能通過活體腎移植倫理審查,這個結果告知供體後,這個父親肯定要追問沒有通過審查的原因。那麼這個時候,醫生和倫理委員會應該如何向當事人解釋呢?醫生和倫理委員會都面臨一個很難回答的,沒有標準答案的倫理難題。

一方面,從法律上講,公民有知情權,應該將化驗檢查的結果如實告訴父親和兒子(供體和受體)。他們有權知道所接受的檢查的結果。如果醫生隱瞞檢查結果,從法律上講是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也違背了醫生的誠實原則。

另一方面,從人文上講,如果這個結果如實告知父親和兒子,有可能造成這個單親家庭的感情破裂,給供受體雙方帶來巨大的感情傷害。使這個本已經是命運多舛的家庭變得更加風雨飄搖。

案例中的倫理委員會最終選擇這樣的處理方法:倫理委員會利用供體化驗檢查中的一個並不影響移植手術的小問題,把這個小問題作爲不適宜作爲活體器官移植供體的理由,告知父親,不能進行活體腎移植。

之後,兒子繼續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等待公民死亡後器官捐獻來源的腎臟,最終在一年後進行了屍體腎臟器官移植。

在患兒順利進行手術並恢復良好之後,在父親情緒平穩的情況下,委婉地告知親子鑑定的結果,由父親選擇是否將這一結果告知兒子。

《醫師報》11月22日20版

爲了不在茫茫人海中走失

趕快【星標】醫師報吧~

往期回顧

醫師報|第四屆《醫師報》醫學家峯會(2019) 邀約函

▶ 來參加|2018“中國醫界好書”評選活動啓動啦!

▶權威|28部門祭出醫鬧殺手鐧:16項聯合懲戒措施讓暴力傷醫者無處可逃!

關注|北大醫院醫生被打的背後:中國24%醫生遭遇身體攻擊,醫院暴力將進一步惡化醫患關係

▶ 北大醫院事件追蹤|“被迫還擊”是一種進步!韓紅慰問當事醫生!

▶ 跟蹤報道|有結果了!警方通報北大醫院醫生被打事件!

▶ 【視頻】醫師報:爲夢插翅 化繭成

編輯: 畢雪立   審覈:裘佳 宋晶

目前300000+醫生已關注加入我們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