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勤率队莅濮,就《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邹东波、秘书长王耀卿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我市关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华龙区人大常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张学勤指出,近年来,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前移监督关口,提前介入预决算编制,以预决算初审为中心,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了监督实效,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我省预算审批监督工作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徐兰峰对张学勤一行莅濮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省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对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他认为,依法重新制定《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和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供重要法律依据。《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成熟度,突出了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立法宗旨,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审查监督各项程序管理,有利于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各级各部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执行好《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看好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据悉,《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自2002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加强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规范政府预算编制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尤其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以来,原《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求。重新制定《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把我省各地预算审查监督实践中的一些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将有助于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用。(记者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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