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流量”,是這個時代的文化毒藥還是文化靈藥?如何理解變遷中的“流量”和“偶像經濟”?影視前哨(ID:yingshiqianshao)特別策劃系列文章,談後流量時代的偶像經濟。開篇,聚焦“流量”的泡沫和標準。

文 | 韓思琪

媒體所呼喚的“偶像元年”、急於加冕的高光時刻,偶像市場的更新迭代被粉絲經濟所加速。遊戲規則不斷改寫、牌局重洗,名利場裏的check-in與check-out甚至在朝夕之間就可完成轉換。

當人們尚未真正搞清楚所謂的“四大頂級流量”究竟是誰,伴隨政策與市場的調整,“後流量時代”似乎已經匆匆抵臨。在今天,儘管“流量不是原罪”被一遍遍地復讀,然而大家仍舊談流量色變,多數人都默契地選擇了小心翼翼地避開這一頭銜、急於做切割。

這種微妙的錯位,原因之一或許是當下稍顯“落後”的評價體系已經不適應當下的影視市場與生產力發展——“流量”的事還沒掰扯清楚,“後流量”已經迎面趕上。換言之,有關“流量”差異化的理解、甚至是不理解,讓那些圍繞偶像、雪花、流量、藝人的爭論每每最終淪爲“空對空”的喊話:周杰倫和蔡徐坤的流量之爭,楊超越是否有資格獲頒“影響中國”2018年度演藝人物,《上海堡壘》的撲街是“流量”的失效嗎……這些爭議背後的核心問題其實是:到底成爲時代偶像的標準是什麼?肉眼可見的衡量標準“流量”是否虛假?

“流量”進化史

“流量”在今天通常有兩種用法,一是字面上理解的商業數據上粉絲多、人氣高、影響力廣、商業價值大,延伸義指代爆火的明星。耐人尋味的是,在民間的理解中“流量”與“沒有實力”往往是掛鉤的,這中間的轉換條件則是“魔改”的IP作品,最典型的案例改編劇《孤芳不自賞》,主演的天價片酬與摳圖演技, “85後大花流量”代表之一的楊穎正式開啓了“全民苦流量已久”的“原罪時代”,也讓“流量”成爲該年度年度流行詞。2018年,熱度席捲全民的選秀節目與“叔圈流量”的爆發完成了對“流量”的一次洗牌,然而依舊沒能完全洗掉“流量”的負面色彩。

那麼,“流量”到底意味着什麼?

互聯網開始以“流量”計數據是從2013年開始的,2013至2015年之間以BAT(百度、阿里、騰訊)三家爲首的互聯網資本逐漸進入影視行業,這是互聯網思維對影娛行業遊戲規則的改寫——大數據算法。2012年尋藝網推出藝術新媒體指數排行榜,藝人指數主要由以下幾個因素加權組成:參演作品播放量,微博數據,貼吧數據,豆瓣數據,搜索指數。2014年新浪微博明星勢力榜出現——勢力數據由微博閱讀數,互動數,社會影響力,愛慕值四項組成。

“在微博上,流量的公式其實是等於粉絲數 x 人均勞動程度”。即,社交網絡將過去那看不見也摸不到的“人氣”,量化爲了可視的數據“流量”。但這一過程也出現了對“人氣”的異化——不同於“人氣”的國民度,“流量”的好感度單位不是/人,而是/人的勞動程度。“流量”之所以成爲商業資本追捧的對象,原因正在於它集中體現了粉絲的忠誠程度與付費意願。

當我們說“流量不是原罪”時,以期喚起的是對整體行業的思考。畢竟,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行業的痼疾也並非是“流量”一項便可造成。資本固然逐利,但之所以“流量”被撬上了天平的頂端,或許也是因爲製作上其他環節的疏懶與不足,才使其成爲議價權越來越高的砝碼。一些批評的聲音只有罵向年輕流量時洪亮,“和想象中的粉絲惡勢力風車大戰三百回合後,洋洋得意地把自制的勇士勳章別到了領子上”,然而這除去滿足 “沽直”的慾望並無更多意義。甚至製作方拉“流量”出來背鍋也成爲一項常規操作,作爲作品的“反向平安符”——只要將攻擊的炮火集中向“流量”,其他環節的疏漏與問題都可以揭過,比如楊穎之於《創業時代》、鹿晗之於《上海堡壘》。

一如大家逐漸認識到“雪花”是不同於一般明星的職業,“流量”與藝人也開始被嚴格區分,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也將其含義固化。口碑上的反噬,加之行業政策氣候的影響、以及觀衆審美的升級,2018年以來衆多“流量作”紛紛撲街,更多良心製作被看到。2019年以來大家紛紛選擇跳過“流量”、以“後流量”來指稱。“後流量”之所以爲“後”,“流量”的熱度與影響力是其永恆不變的衡量標準,與其說是“流量”的失效,不如說是內部的升級與換代,“流量2.0”的時代慢慢可以開始兼顧口碑與熱度。

“頂級流量”的法則

日前,周杰倫新歌《說好不哭》一經發布便刷爆社交網絡,不禁讓人聯想起發生不久的周杰倫與蔡徐坤的流量之爭?究竟哪方纔是真正的“頂級流量”?

上一代的人批判周杰倫聲音還在耳邊,現在這代人批判蔡徐坤的嘴臉未免有些熟悉。網傳的“老羅語錄”裏曾這樣評價周杰倫:“我們處在一個不正常的年代,這種人居然成了偶像。要唱歌沒唱歌,要才氣沒才氣,要創作沒創作,完了……居然成了偶像,這也是令人感到奇怪的。”似曾相識的批評聲音,偶像也好,流量也好,在當今的時代裏作爲審美、生活方式與夢想的傳播與定義者,打破傳統標準與思維正是其魅力所在,那些“叛逆”與“特立獨行”有時是尚未被充分闡釋的新特質。

喜歡周杰倫就可以比喜歡流量明星更有優越感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正如道格拉斯·亞當斯的科技三律之一:“任何在我出生時已經有的科技都是稀鬆平常的世界本來秩序的一部分;任何在我15-35歲之間誕生的科技都是將會改變世界的革命性產物;任何在我35歲之後誕生的科技都是違反自然規律要遭天譴的。”我們也可以如此理解“周蔡的頂流之爭”,一種根植於話語權不平等的代際審美辯論,而當你開始認同“任何在你老了以後誕生的流行文化,都是一代不如一代的年輕人創造的垃圾”的邏輯時,偏見或許不經意間已經紮根。

“頂級流量”被抨擊之處往往在於:“數據虛假”,“數據都是水分”。三聯生活週刊曾就“流量”發問:“是什麼讓他們覺得數據就是一切?”有人將這種數據至上的思維理解爲gamelization思潮(遊戲化思潮)的影響:碎片化的激勵機制對應粉絲“打榜、投票”的日常任務,生活程序化、人物符號化。若如此,那麼粉絲的“打投”同樣是付出時間的真實勞動量,如何能被裁定爲“虛假”呢?正如上文所說,“在微博上,流量的公式其實是等於粉絲數x人均勞動程度”,究其根本,是數據統計的單位發生了變化,不再是以人計數,而是以人均勞動量計數。

周杰倫粉絲作戰,一天之內將他的“超話”數據升至第一,不是“別把遊戲當真”的“真實世界號召”,相反,無形之間已無意識地參與了這場遊戲、服膺於這套遊戲的規則。有關真實還是虛擬的爭論在今天再次變得頻繁、重要,或許因爲一個新的時代正在來臨:“一個可以爲‘虛擬’的偶像‘符號’奉獻真感情的時代”。這更需要我們去思考而不是急於否認:在不同的話語體系中,我們所討論的是否是同一個“真實”?

當然不是說要去積極地擁抱這種變化,只是伴隨着技術的發展倘若“數值化生存”將成爲我們不可避免的未來,那麼評價的光譜也應當隨之拓寬,否則便會出現評價體系不適應當下文藝市場生產力發展的情況。

成爲“流量”/時代偶像的標準

梳理過後可以發現,爭議的核心其實是一個“終極疑問”:成爲“流量”的標準/資格到底是什麼?

如同第三產業在整個社會佔比逐年增長,對精神文化生活產品的需求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也越來越強烈,“流量”與偶像明星在當下的影響力也在遞增。也是自2013年開始,《中國新聞週刊》在“影響中國年度人物”新開設了“年度演藝人物”這一獎項,同年許晴憑藉話劇《如夢之夢》的轉型被封爲“年度演藝人物”,此後這一獎項獲得者分別爲:霍建華(2015年)、鹿晗(2016年)、王俊凱(2017年)及2018年的楊超越。

楊超越的頒獎詞是“這個年輕女孩身上折射出了一個時代普通人的奇蹟與夢想”,實力與能力當然在任何時刻都值得我們的尊敬和褒獎,但楊的獲獎提醒着我們“流量”作爲被粉絲們所選擇的“時代面孔”,是真實互動下的“互相成就”。

正如有粉絲所說,“做選秀粉絲不就是在當老師嗎,送走一屆又一屆的練習生,畢業的時候流流淚,練習生說感謝你爲我投過的票,我說以後的日子你只能靠自己打拼了,有需要就再回鍋來找我。今天雪花以選秀爲榮,明日成了頂流,選秀以你爲榮。我們秀粉,就在這裏,不來也不去,等着迎接下一批新人,再跟他們說,看見了嗎,那誰,可火了,我投出來的”。

在“後流量時代”,“流量”除去自證實力,肩上負載的或許還有粉絲們的“共同完成的一個夢想”,還需要遵守另一套與粉絲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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