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宗毒品犯罪數量增多 一些娛樂場所成滋生溫牀

   正義網威海7月31日電(記者匡雪 通訊員於婭菲 姜鵬)“判決如下:被告人張君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被告人彭波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近日,在山東省威海市溫泉法庭現場,隨着法庭的當場宣判,一起販賣運輸近9公斤毒品的刑事案件終於告一段落。 

  “本案涉案毒品數量大、影響惡劣、販毒分子還曾想翻供,只有夯實證據,澆滅翻供氣焰,才能給予公衆以警示意義。”山東省威海市檢察院公訴處員額檢察官曾慶俊介紹說。 

  案件究竟是怎麼回事?檢察官們又是如何剝離層層謎團查找事情真相的呢? 

  爲牟私利,從廣東販運9公斤冰毒 

  張君,49歲,2002年曾因犯盜竊罪在遼寧被判過刑,刑滿釋放後來到威海開足療店,後來又做起了販賣毒品的營生。 

  2016年12月初,張君在廣東從蔣虎手中分兩次購買了9公斤冰毒,然後安排河南籍男子郭雷將第一次購買的4公斤冰毒送往威海。但郭雷不想自冒風險,就想起了老鄉彭波。 

  今年32歲的彭波於2015年在強制隔離戒毒期間認識了郭雷。案發前,彭波被郭雷約到廣東一起吸毒。在彭波想要回家時,郭雷拿出一個揹包讓他幫忙送到威海,這裏面便是那4公斤冰毒。 

  彭波意識到揹包裏肯定是用於販賣的冰毒,一開始有些猶豫,但因爲郭雷承諾送到之後會給一筆好處費,他答應了郭雷的請求,攜帶裝有近4公斤冰毒的揹包,坐上了前往威海的長途大巴。 

  僅隔兩天,張君攜帶第二次購買的5公斤冰毒,也乘坐大巴車返回威海。 

  運毒返威,剛到車站就落入法網 

  2016年12月4日,彭波到達威海後,便將毒品交給了張君安排的收包人,回到老家不久,賬戶上多出了8000元的好處費。12月6日,張君快到威海時,打電話讓前妻帶上彭波送來的揹包到汽車站接站,打算帶着9公斤毒品立即駕車販賣給他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張君自認爲神不知鬼不覺,未曾想剛到汽車站便被警察抓獲,其前妻也在汽車站附近被控制,9公斤冰毒被當場查獲。 

  兩個月後,彭波也在老家被當地警方抓獲。 

  詭辯翻供,檢察官縝密協調找證據

  案件移送威海市檢察院後,因案情重大、複雜,分管領導極爲重視,選派精幹力量辦理案件。“我們經過多次提審後發現,張君與彭波對案件事實均有不同程度的‘翻供’,同時辯稱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曾慶俊說。 

  考慮到涉案冰毒高達9公斤,在威海較爲罕見,並且影響極大,威海市檢察院立刻與公安辦案人員進行溝通,要求公安機關提供了二人有罪供述的同步錄音錄像。證據顯示,二人的所有供述合法,過程並不存在任何逼供的情況,有力地駁斥了二人意圖翻供的“妄想”。 

  “另外,涉毒犯罪往往具有很強的隱祕性,犯罪分子往往會將有關毒品的交流記錄進行刪除,我們又協調指導公安辦案人員對他們扣押的手機進行了內容恢復,補充了張君、其前妻以及蔣虎之間的通話清單、短信等證據,進一步印證了張君有販賣毒品的主觀故意,增強了法官的‘內心確認’。”曾慶俊回憶。 

  與此同時,承辦人還親赴廣東省東莞市,對蔣虎(此時已被廣東警方抓獲)的證言進行了複覈。“蔣虎的證言與之前在偵查機關的供述基本吻合,與本案的其他證據也相互印證。”曾慶俊說,“這些證據進一步夯實了證據鏈條,因此在出庭支持公訴時,我們針對張君是否構成立功、彭波是否明知包中有冰毒等事實進行了有力答辯。” 

  一審宣判,毒販受到法律嚴懲 

  最終法院採納了該院的指控意見,依法作出判決:張君以販賣爲目的購入冰毒9公斤,並採用指使他人運送和自己攜帶的方式運至威海,其行爲已經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彭波爲牟利,明知揹包內有冰毒的情況下仍然幫助運輸,其行爲構成了運輸毒品罪。 

  根據二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情況,依法判處張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彭波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毒品危害,威海檢察官有話要說 

  曾慶俊介紹說,“從威海地區來看,近五年的毒品案件都是以每年10%左右的比例在增長,案件數量、涉案人員數量整體呈高發態勢,而且呈現出大宗毒品犯罪數量增多、團伙犯罪增多、累犯再犯增多、罪名相對集中等特點。” 

  爲何毒品犯罪呈高發態勢呢?曾慶俊認爲,一是毒品犯罪高利潤誘惑,非法暴利促使涉毒犯罪的人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二是某些特殊場所成爲滋生溫牀,一些娛樂場所默許、包庇、縱容販賣和吸食毒品,客觀上對毒品犯罪的泛濫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三是毒品的客觀屬性導致,現代生產生活的快節奏,加劇了人們的精神和心理壓力,而毒品具有一定的興奮神經、緩解心理緊張作用,吸毒成爲某些人宣泄和緩解心理壓力的一種選擇。

  “毒品犯罪的蔓延,不僅嚴重損害了吸毒人員的身體健康,還影響了人民羣衆的家庭幸福,同時因吸毒誘發的殺人、傷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頻發,給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和破壞。”曾慶俊說,打擊毒品犯罪刻不容緩。

  (本文除檢察官外,均爲化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