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爲。那麼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網友諮詢:

朋友挪用公款違紀13萬該怎麼處理?

河北宏揚律師事務所黨英律師解答: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十三萬,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非法活動的,無論是否超過三個月,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辯論結束前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2、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十三萬,未超過3 個月的,不成立犯罪。

各省的具體數額標準不同,參照地標準。一般情況下,十三萬在中小城市屬於“數額巨大”。

具體判多少刑期,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量刑情節與公訴意見、辯護意見確定具體刑期。

黨英律師補充: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l.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 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 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黨英律師總結:

認定挪用公款罪與非罪界限的關鍵,是看該挪用公款行爲,是否屬於法定的挪用公款罪範圍。具體來說,是看該行爲是否屬於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構成犯罪的行爲範圍,除此範圍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爲,應視爲挪用公款的一般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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