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全國上下萬衆一心抗擊疫情,但是,自一級響應措施啓動以來,仍有部分人置防疫工作於不顧、任意妄爲,實施賭博、拒不配合防疫檢查、傳播謠言等行爲,金壇警方均依法予以查處,現將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

01月30日,儒林鎮湖頭村委湖頭村曹某、陳某等六人以“炸金花”的方式進行賭博,後被儒林派出所現場查獲,現該六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案例二

2月2日,薛埠派出所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薛埠鎮某公司違規復工。經調查,該公司負責人華某明知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仍通知外地員工於2月1日返回金壇復工,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現華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案例三

2月4日,陳某某在經過常州市金壇區指前鎮社頭村委水沿墩村防疫檢查點時,拒不配合檢查,並採用拳打等方式無故毆打對其進行勸解的過路羣衆,現陳某某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案例四

2月4日,李某在東方三村小區門口不聽從社區防疫工作人員的勸阻,拒絕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行爲,現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案例五

2月4日,某酒樓在明知政府發佈相關禁止公告後仍提供堂食服務,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現該酒樓經營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案例六

2月5日,網民袁某某因道聽途說,在微信朋友圈轉發“金壇120進入新城金郡小區,擔架擡出一病人,小區羣衆紛紛哀嚎,...”等不實消息,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現袁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案例七

2月5日,楊某與向某駕駛各自車輛行駛至直別路與340交叉路口時,發現道路已被封閉,二人爲方便通行遂破壞現場路障。經公安機關教育,該二人作出書面檢討,並自願做志願者,在該路口進行站崗勸導工作。

警 方 提 醒

防控疫情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公安機關鼓勵人民羣衆積極舉報涉疫情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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