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賺取無數人的眼淚和打賞後,很快被人指出,日記的作者早已經聲明,“請不要未經我允許使用我的信息,公開我的信息”“請自媒體不要沒和我溝通就自行寫我”。可以說,一個稍微有點基本素養的媒體人,稍微有點惻隱之心的正常人,都不會逆女孩本意強行發表女孩日記。

(原標題:強行轉載“武漢女生日記”,別蘸着“無恥”喫人血饅頭)


這兩天,一篇名爲《一個武漢女生的真實日記》的自媒體“文章”,在朋友圈刷了屏。

在賺取無數人的眼淚和打賞後,很快被人指出,日記的作者早已經聲明,“請不要未經我允許使用我的信息,公開我的信息”“請自媒體不要沒和我溝通就自行寫我”。

我查看發現,聲明是在1月31日,而抄襲的這位“作者”,把女孩的日記從2019年12月抄到了2020年2月,幾乎一抄到底,要說沒有看到聲明,那恐怕醫學專家要好好研究一下“作者”的眼睛了。

洗稿、標題黨、抄襲……自媒體人德行失範現象我見多了,強行“徵用”她人日記還是第一次見。那麼,該怎樣治療這種無恥呢?

或許,可以探討的是,這種行爲已經涉嫌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和隱私權,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爲。

如果這位武漢女孩追究起來,這就不僅僅是簡單的刪稿道歉的問題,還要爲這種侵權行爲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任何時候,面對任何特殊事件,我們都不能丟掉法治。某種程度上,法治就是善惡的標尺。媒體人常常會談新聞邏輯,而事實上,凡是寫作,皆有倫理。

然而事實是,這名女孩在日記裏提到,父母已經先後染病離去,自己也已經感染了,“已經發的請撤下刪除,實在沒有精力處理這些事情。”這些所謂的自媒體“寫作者”,很可能得不到日記女孩的追訴,最後逍遙法外。

但禮義廉恥自在人心。退一步講,哪怕這位武漢女孩沒有聲明,也不能坦然地粘貼複製,甚至還恬不知恥地標上原創、索取打賞,這不是在爲女孩發聲,這是自己在裸奔。

其實,當我們仔細審視這些天的朋友圈,會發現不少類似的案例。一個在信息傳播領域存在已久的問題,也凸顯出來:我們應該如何面對苦難?

同情或圍觀是下意識的,這是自然而然地人性流露,這沒有對錯。但最體面的姿態,還是儘可能地尊重苦難者的意願,給他們足夠的體面,我們才能獲得體面。

可以說,一個稍微有點基本素養的媒體人,稍微有點惻隱之心的正常人,都不會逆女孩本意強行發表女孩日記。在女孩明確告知“不可以”後,還大篇幅照搬消費,這就是在喫人血饅頭,蘸着冷漠和無恥。

我們都很熟悉的場景是,記者採訪時,一般第一句都是:“我能採訪你一下嗎?”引用他人的文字,同樣如此,這是規矩,是底線,是節操。節操是個好東西,希望每個“創作者”都擁有。

你獲得了一時的流量和打賞,卻丟了作爲信息傳播者最基礎的“職業人性”,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必將得不償失。

盛雨晴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盛雨晴_NBJS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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