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6日下午,天津河東區法庭對國腳張鷺醉駕案做出裁決,張鷺因醉駕、且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253.3mg/100ml,將被拘役4個月。9月18日,天津公安交管部門在河東區六緯路與東興路交口夜檢時,查獲張鷺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爲191.2mg/100ml),隨即組織對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進行檢驗。

原標題:4個月拘役!天津法院對國腳張鷺醉駕案做出判決

9月26日下午,天津河東區法庭對國腳張鷺醉駕案做出裁決,張鷺因醉駕、且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253.3mg/100ml,將被拘役4個月。

9月18日晚,天津天海門將張鷺因醉駕被天津交警截查,隨後被依法拘留,23下午,天津地方法院對其發起公訴。

9月18日,天津公安交管部門在河東區六緯路與東興路交口夜檢時,查獲張鷺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爲191.2mg/100ml),隨即組織對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進行檢驗。9月20日上午,鑑定部門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爲,張鷺血液中酒精含量爲253.3mg/100ml,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河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