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小產權房”?所謂的小產權房通俗點說,就是沒有房產證。“小產權房”的性質有三種:一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二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三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小產權房存在哪些風險呢?

風險一、沒有房產證、產權證

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小產權指的是沒有產權的房屋。也就是說這類房子是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當然購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備案。因此,無法擁有一本合法合規,有效的房產證。此外,還無法擁有產權證。因爲辦理產權證,需要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而這些小產權房的開發者是不具備五證,因此小產權房購買者無法到房管部門辦理相關房屋產權證。所以,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以及產權證的。

風險二、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和抵押貸款

由於小產權房沒有經過備案,沒有房產證的,因此銀行是不給予貸款的。因此,若需要購買小產權房,則是需要一次性交清放款的。不僅僅說是買房不能貸款,即便買完房,也不可拿房子做抵押到銀行進行貸款。

風險三、小產權房交易難

小產權房若向非集體成員的第三人出售,因其沒有房產證而無法完成產權過戶,小產權房屋購買人完全可以與其他人再次簽訂房屋買賣協議,達到一房二賣或是多賣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將得不到保證。

風險四、拆遷補償難,質量沒保證

由於並不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購房者將來遇到拆遷,將很難得到補償。若小產權房屋違反國家政策被強拆,購房人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房款的尷尬局面。另外,現在不少的開發商在建設小產權房屋時,因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爲賺錢而對房屋使用的材料進行偷工減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目前,有不少的小產權房出現牆體裂縫、房屋漏水等質量問題。這樣一來,對於居住的安全性以及品質都大打折扣。而且,這類房出現的房屋質量糾紛,購房者維權難,終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因此,小產權房風險重重,建議不要輕易購買小產權房,雖然價格便宜,但是居住安全實在無法得到保障,也許某一天你還正在睡夢中,你的房子就成爲違規建築,被通告限期拆除,你只能陷入投訴無門欲哭無淚的困境中無人可幫。

來源: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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