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提醒

購房人購房前應認真查看售樓處現場公示證件是否齊全。對證件不全的樓盤,請不要購買或支付定金、認籌金、電商費、團購費、服務費等任何形式的預付費用(包括購買與未取得預售證項目有關的變相理財產品等)。公示證件主要包括:

1、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2、樓盤屬期房的,應當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樓盤屬現房的,應當有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特別是近期有一些市民反映,某公司在潯陽區三里街附近開發建設樓盤,暫時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的情況下,對外銷售商品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開發企業禁止對外出售商品房。在此提醒市民:請不要購買這些項目的商品房,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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