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與生活》綜合消息,近日,在福銀高速江西撫州臨川收費站內,女駕駛員董某因爲穿高跟鞋開車,被民警發現後,要求她出示駕駛證配合檢查。經過覈查,女子董某本身是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因爲擔心被扣分,這才用自己媽媽的證件“冒名頂替”,最終她將面臨罰款50元、記2分的處罰。

《法律與生活》綜合消息,近日,在福銀高速江西撫州臨川收費站內,女駕駛員董某因爲穿高跟鞋開車,被民警發現後,要求她出示駕駛證配合檢查。

眼前的女子頂多20出頭,可出示的證件信息上卻是一個40多歲的女人。當民警表示懷疑時,女子說自己整容了。

經過覈查,女子董某本身是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因爲擔心被扣分,這才用自己媽媽的證件“冒名頂替”,最終她將面臨罰款50元、記2分的處罰。

開車不可以穿高跟鞋,穿高跟鞋踩開車回導致油門或制動踏板控制不當,影響行車安全。在緊急剎車時,高跟鞋很容易出現歪扭,甚至卡住制動踏板,導致剎車失靈,也容易扭傷腳。高跟鞋還會影響到踩油門踏板和制動踏板的動作,甚至容易出現因用力踩踏導致腳底滑落踏板,容易出事。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駕駛人不得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否則將處以警告及5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將處以200元罰款。駕駛員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及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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