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出去購物消費

  去喫飯、買衣服、買化妝品等…

  是否經常遇到商家拒絕開具發票呢?

  那麼遇到這些情況

  該怎麼辦?

  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大家請注意了

  出去購物消費如果遇到以下幾種情況

  你可以這麼做哦~

  情況 1

  消費者購買了商品/服務,商家不給開發票,符合規定嗎?

  不符合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十九條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這裏的特殊情況指農產品收購等情形)消費者要主動索取發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情況 2

  商家、個人等虛開發票,符合規定嗎?

  不符合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爲:

  (一) 爲他人、爲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 讓他人爲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 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情況 3如果商家拒絕給我開發票,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請直接通過法定維權渠道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方法一:撥打12366投訴舉報

  方法二:聯繫主管稅務機關投訴舉報

  溫馨提示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 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 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 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 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的;

  (六) 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 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 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 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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