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0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行政訴訟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黃永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王振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判員梁鳳雲出席發佈會並介紹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林文學主持發佈會。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黃永維介紹相關情況

  各位記者朋友們:

  大家好!感謝大家參加本次新聞發佈會。今天我們正式發佈第一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典型案例。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第5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行爲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爲提起訴訟時,可以一併請求對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這一條賦予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的請求權,也賦予了人民法院就規範性文件是否合法的判斷權。

  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並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此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詳細規定。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制度對促進公民權益保護、推動行政執法的“源頭治理”、監督規範性文件的制定以及促進法治政府“科學立法”具有重要的意義。

  規範性文件作爲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一種方式,對於加強行政管理,完善行政法制和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積極作用。黨的十九大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但在現實生活中,規範性文件損害公民合法權益,影響法制權威統一的現象並不少見。

  如規範性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現象時有發生;一些部門、地方受利益驅動,通過制定規範性文件搶權力、爭利益,亂髮文件,違法規定審批、發證、罰款、收費,嚴重損害了公民的權利,羣衆反映強烈。據統計,2016年1月到2018年10月,全國一審行政案件收案中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約爲3880件。這組數據說明,當前規範性文件“任性”的情況還比較常見,對規範性文件的審查是司法監督需要重點關注的領域。

  規範性文件是行政行爲的依據和源頭,要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爲,有必要正本清源,從源頭開始審查和糾正。將規範性文件納入司法審查,有助於推進依法行政,促進規範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保障法制的統一。爲進一步體現對規範性文件的司法監督,提升全國法院的辦案質量,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從全國範圍擷選了行政訴訟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典型案例,向社會公佈。

  該批典型案例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既強調了規範性文件“附帶性”審查的原則,也明確了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的法律界限;既強調了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原則,也明確了規範性文件不存在違法情形時應當在判決理由中予以認可;既強調了規範性文件審查的有限性審查原則,也明確了對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可採用徵求制定機關意見等審查方式。

  我們期望通過這些案例的發佈,對各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案件提供參考,爲各級人民法院提供可推廣的審判經驗;我們期望通過這些案例的發佈,有效傳遞司法正能量,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引導社會公衆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使尊法守法成爲社會各界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爲;我們期望通過這些案例的發佈,規範行政機關制定規範性文件的行爲,維護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下一步,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關於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保障羣衆合法權益,通過加強對規範性文件的司法監督,促進規範性文件質量的提高,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合法權益,保障法治政府如期建成。

  謝謝各位。

  編輯: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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