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孫楊仲裁案回顧

本案起因於2018年9月4日晚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3名工作人員對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由於孫楊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能完成。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2019年1月,國際泳聯裁決此次檢查無效,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爲。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因不滿裁決結果,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就此案舉行了公開聽證會並通過網絡進行全球直播。這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有史以來第二次舉行公開聽證會,上一次發生在1999年,當時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的愛爾蘭游泳運動員最終敗訴。

在這場耗時10小時的聽證會中,雙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委託的服務公司(IDTM)檢測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孫楊方律師明確指出血檢官只有護士證但是沒有IDTM授權的檢查官證明,尿檢官只有身份證且在檢查過程中對孫楊拍照違反興奮劑檢查的規定等。案件所涉3名檢測人員均未出庭。

聽證會結束後,有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組織的本案仲裁小組主席弗朗哥·弗拉蒂尼表示,公開聽證會顯示了對運動員各項權利的尊重,所有證據證言都會被充分覈查,裁決結果將擇日宣佈。之後,孫楊恢復到東京奧運會的訓練備戰中,並在今年1月的國際泳聯冠軍游泳系列賽的兩站比賽中取得4戰3冠的成績。(人民日報記者孫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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