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締毛守寶、毛小明等人及關聯公司非法集資和集資參與人登記的公告

經市公安局認定,毛守寶、毛小明等人及關聯公司荊門市玉竹食品有限公司、荊門市小明工貿有限公司未經批准,以支付高息爲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廣泛宣傳、吸收公衆存款,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認定條件,屬於非法集資行爲。現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247號)、《處置非法集資部際會議處非聯發【2008】4號》的規定,對毛守寶、毛小明等人及關聯公司非法集資行爲予以取締。

集資參與人必須進行登記確認,之前已經向荊門市公安局掇刀分局經偵大隊登記的集資參與人須重新覈實確認,沒有登記的請於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18時前,帶有效證件、有效憑證到毛守寶、毛小明等人及關聯公司非法集資專案組進行申報登記(地址:荊門市掇刀區深圳大道7號;聯繫人:張警官15827837718,孫警官18371126999,聯繫電話:0724—2490351)。逾期沒有登記的,視爲放棄,專案組不再予以受理。

特此公告

毛守寶、毛小明等人及關聯公司非法集資專案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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