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6项出来之后,一时间,社会各界的讨论仿佛炸开了锅。有支持该暂行办法的,也有提出异议的。

支持方认为:此次个税专项扣除,利国利民,实实在在为百姓省钱了。

但更多人担心:个税专项扣除并不公平、扣除金太少、证明手续复杂、社会运营成本将大大增加、财务人员以后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加大,最后能享受到的人少之又少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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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君看完专项扣除6项后,细思极恐。最让众智君感到担忧的是,未来贫富差距可能会越来越大!如果真的按照这次征集意见实施,2019年中国必将迎来一场资本大洗牌,不懂税法的人,很可能会遭殃!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各种个税抵扣完之后,对于一些月入不过万的人群,无非是少个几十几百而已。但是如果细算过月收入高的人群在这项抵扣方案出来后甚至可以少交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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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人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优惠,但这种优惠也随着收入的拉开而加大。

虽对于高收入人群,扣除减税只是锦上添花,但是对于低收入人群,可能作用不大。就比如说会计群体,即使在一线城市工资也只在6000左右,二三线城市会在3000-4000,再往下就是2000多。在这种情况下,连5000(3500)的标准都达不到,附加扣除用不上,还不如补贴来的有用。

长远看来,这项方案在一定程度或许会拉开贫富差距,国家的政策红包到不到低收入人群手里,难免会导致低收入人群内心的不平衡,伤害了这群人的积极性。

我们就以房贷利息和租金专项扣除为例来看看,到底对我们有利还是有弊?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房贷利息和租金都能抵扣个税:正在贷款的首套住房可按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租金按每月 800-1200 元标准定额扣除。

这是个税改革的重大进步。表面上看,买房和租房都能抵扣,很公平,毕竟现在讲究的是“租购并举”。但实际上仍然有差别。

按照现在的征求意见稿,租金抵扣个税需要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租客和房东私下签了合同,但是房东没提供租房发票,这样的合同可以吗?如果要有发票,那就得纳税,名义上税是房东交的,但实际上会转嫁给租客。这样一来,租金抵扣个税省下来的那一点点钱,还比不上开发票交的税。

假设根本不需要发票,私下签的合同就可以算数,那么怎么防止造假?

相比之下,房贷利息抵扣个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都是政府认证过的,比如房贷合同、购房合同和产权证。

也就是说,房贷利息抵扣比租金抵扣更简单。有房的人比租房的人获利更多。有钱的会越来越有钱,穷的就会越来越穷~

这仅仅是管中窥豹,自古以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税专项扣除其实给了很多高收入者节税筹划的空间。若这次资本大洗牌你没有搭上末班车,很有可能在未来,中国也会像美国一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你也将很难走出贫民窟了~

那么,那些手里有“肉”的人就不用担心了吗?别忘了,这是大洗牌,多少“饿狼”正饥渴的望着你,等着你翻船呢!如果你这时还不做好筹划,分分钟你的钱就是大家的了,不过,也算报效祖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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