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说拆迁——唐宋拆迁的哪些事儿,皇帝也不敢乱拆
摘要:如今时代不同,拆迁是为了建设更美好的家园,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无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人,更应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让拆迁在法治的轨道内顺利运行,如此利国利民,皆大欢喜岂不更好。接到诏书后,全寺上下数百僧人不仅抗旨不遵,不肯拆迁,还把少林寺僧曾劫救秦王李世民并助唐军擒拿郑王、攻克轘州的功绩裱出来,命少林寺代表前往觐见秦王,恳乞留置少林寺。
有的人以为,在古代,说拆谁家的房子,那还不是皇上一句话,官府一张纸的事?果真如此吗?也不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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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史上最牛钉子户
少林寺内有一块《唐太宗赐少林寺主教碑》,记述了一段历史。大唐武德五年五月,皇帝李渊下诏,责令拆毁少林寺,解散众僧。
接到诏书后,全寺上下数百僧人不仅抗旨不遵,不肯拆迁,还把少林寺僧曾劫救秦王李世民并助唐军擒拿郑王、攻克轘州的功绩裱出来,命少林寺代表前往觐见秦王,恳乞留置少林寺。
此时,唐朝刚建立不久,根基尚不稳定,少林寺上下团结一心,集体抗令,李渊没有办法,不想落下一个残暴不仁的骂名,于是默许了少林寺的“留置”。
以史鉴今:最好别做钉子户
有拆迁,便会有钉子户。在1500年前的帝王绝对专制的时代,皇帝亲自下诏,寺院和众僧竟敢不听从,不拆迁,不离寺,而且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堪称史上最牛钉子户。
不过,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被拆迁人,今非昔比了,如今是法制社会,少林寺的这种做法,放到现代社会,就是寻衅滋事,很有可能触犯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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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已有拆迁补偿条例
相比较唐朝统治者的拆迁,北宋皇帝的手段高明了很多。
北宋元丰六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需要占用民宅。开封府推官祖无颇起草了一部拆迁补偿条例,宋神宗批准执行。
根据这个条例,那个时候的拆迁户和现在一样,可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实物安置程序:京城兵马司测量待拆住宅,户部和左藏库拨款,将作监在别处建同等面积住房,供拆迁户居住。
货币补偿程序:提举京城所估算待拆房屋的价格,取房契上原价和房屋时价,折中作为补偿标准,由户部及左藏库出资补偿。
经协商,多数被拆迁户愿接受货币补偿,120户共获得补偿20600贯(一千文为一贯),平均每户能补偿171.16贯。
什么概念?举个例子,苏辙被贬至循州时,用积蓄的50贯钱就买了10间民房。当然京城开封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必然是其数倍,不过171.16贯的拆迁款也足以在开封买得起房子。怪不得大多数人都愿意接受货币补偿呢。
古今对比之感慨
古有简易版拆迁条例,足额补偿买新房!如今时代不同,拆迁是为了建设更美好的家园,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无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人,更应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让拆迁在法治的轨道内顺利运行,如此利国利民,皆大欢喜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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