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彭某、王某某、荣某某批准逮捕。经查,2020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彭某、王某某二人在疫情爆发后,由彭某在其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谎称有口罩货源,王某某冒充口罩制造厂家,二人合伙实施诈骗,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人民币6万余元。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经预谋,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出售医用口罩为幌子,诱使三名被害人向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转账,共计骗得人民币5000余元,上述钱款被用于赌博挥霍。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荣某某为牟利,谎称自己有口罩货源,并发送从网络上截取的口罩及营业执照图片,以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转账收款方式,先后3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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