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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漢語修辭常識:互文與避復




互文。

“互文”是古漢語一種特殊的修辭手法。有時出於字數的約束、格律的限制或表達藝術的需要,必須用簡潔的文字,含蓄而凝鍊的語句來表達豐富的內容,於是把兩個事物在上下文各出現一個而省略另一個,即所謂“二者各舉一邊以省文”,以收到言簡意繁的效果。

理解這種互文時,必須把上下文保留的詞語結合起來,使之互相補充才能現出原意,故習慣上稱之爲“互文見義”。如“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古詩十九首》),其上句省去了“皎皎”,下句省去了“迢迢”。即“迢迢”不僅指牽牛星,亦指河漢女;“皎皎”不僅指河漢女,亦指牽牛星。“迢迢”“皎皎”互補見義,兩句合起來的意思是:“遙遠而明亮的牽牛星與織女星啊!”這類互文,只有掌握了它的結構方式,才能完整地理解其要表達的意思。

互文的特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阿房宮賦》中“朝歌夜弦”,教參書上譯作:“早晨唱歌,晚上彈曲”,實際上應爲“從早到晚,吹彈歌唱”。《木蘭詩》:“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其中“撲朔”與“迷離”互補爲義,即雄兔與雌兔均有“腳撲朔”、“眼迷離”的習性,難以區分雄雌。並非象有些教參上說的“撲朔者爲雄,迷離者爲雌”,若然,“撲朔迷離”這一成語將是涇渭分明,而不是錯綜複雜了。

歸有光《項脊軒志》:“東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雞棲於廳。”課文把“東犬西吠”一句註釋爲“東家的狗(聽到西家的聲音)對着西家叫”,不妥。如果按照註釋來理解,“東”是“東家的”之義,“西”卻是“對着西家”之義,“東”是做“犬”的定語的,而“西”卻是做“吠”的狀語,豈不文氣大亂?從散文藝術的意境來看,這一註釋也不甚妥。在全文中,這一段是寫“亦多可悲”的;在全段中,這一層是揭示“悲”的表象的。作者從“諸父異爨”——分家說起,敘寫庭院的變化,反映一個封建大家庭的衰敗零落。“東犬西吠”這一細節,正是要借狗的對咬來反映分家後兄弟之間的內訌。

如果按照註釋來理解,只是東家的狗騷擾西家,尚不足以表達作者的意思。“東犬西吠”應按“互文見義”來理解,需要前後補充而“見義”——前半句只講“犬”,動作義由後半句的“吠”補出;後半句只講“吠”,主語義由前半句的“犬”補出。準確的理解應是:東家的狗對着西家叫,西家的狗對着東家咬。從而生動形象地表現出分家後兄弟之間矛盾迭出的那種境況。

實際上,大凡某些方位詞對舉時,往往都使所修飾的詞語生出一層新意。如:“東奔西走”中“奔”、“走”同義,“東”、“西”字面上是“向東()”、“向西()”,但由於“互文”的力量,立即生出一層新意:四處(奔走)、到處(奔走)。《孔雀東南飛》:“東西植松柏,左右種梧桐。”柳宗元《捕蛇者說》:“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這些方位詞的對舉都包含了互文現象。此外,中學教材古詩文用了“互文”的例子還有:唐王昌齡《出塞》詩:“秦時明月漢時關”。白居易《琵琶行》:“主人下馬客在船”。杜牧《泊秦淮》:“煙籠寒水月籠沙”。宋范仲淹《岳陽樓記》:“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避復。

“避復”是近代學人楊樹達提出的,他在《中國修辭學》設“變化”一章,“避復”一節,實際上“變化”也是講避復。舉古書上的例子,說明“避復”乃有意而爲,避複本身就是語言的一種追求。

《莊子·秋水》:“且夫我嘗聞少仲尼之聞,而輕伯夷之義者,始吾弗信。”課文註解將“少”解爲“小看”,將“輕”解爲“輕視”。其實,這二者並沒有什麼差別,小看就是輕視,避復而已。

《屈原列傳》:“上稱帝嚳,下道齊桓,中述湯武,以刺世事。”“稱”“道”“述”如果分開解釋,或許有區別,但在文中意思都是表示“提到”“稱道”等意思,實質上沒有區別。

《諫太宗十思疏》:“憂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敬”就是“慎”。這裏有認真嚴肅、全神貫注地對待的意思;今天還有“敬業”的說法。這裏不說“慎始而慎終”,顯然是爲了避復。又:“則智者盡其謀,勇者竭其力”,“盡”“竭”,其義一也。“恩所加,則思無因喜而謬賞;罰所及,則思無以怒而濫刑。”“以怒”就是“因怒”。上下文分用“因”“以”,則是虛詞的避復。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避復的修辭較多地用在上下文結構對應的位置上,由此產生了“上下對文而見義”之說。所謂“對文見義”是指在結構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詞組或句子裏,處於相應位置的詞可以互釋。掌握了它,有時可以從已知詞義來推知另一未知詞義。這時,一些近義詞、類義詞臨時取得了同義詞的作用。

對待“對文見義”的詞義,讀者在閱讀時,不必計較它們的“異”,只需認識它們的“同”。如果說,互文見義的特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麼,“對文見義”的特點就是:“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李密《陳情表》:“既無伯叔,終鮮兄弟。”“鮮”本是“少”的意思,但受到上文“無”的影響,臨時取得了“無”的意思。《阿房宮賦》:“燕趙之收藏,韓魏之經營,齊楚之精英,幾世幾年,剽掠其人,倚疊如山。”文中“收藏”“經營”“精英”本來並非同義詞,也不是近義詞,但受到上下文的影響,按照對文見義的原則,它們取得了相同的含義。所以註解中說:“(收藏)指收藏的金玉珠寶等物。下文的‘經營’‘精英’也指金玉珠寶等物。”

《病梅館記》:“梅以曲爲美,直則無姿;以欹爲美,正則無景;以疏爲美,密則無態。”教參書上的譯文是:“梅以(枝幹)曲折算作美,直了就沒有風姿;以(枝幹)橫斜算作美,端正了就沒有景緻;以(枝幹)疏朗算作美,稠密了就沒有美態。”這裏對“姿”“景”“態”的翻譯考慮了不同的措辭,當然是對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們的含義並沒有實質上的區別;這三個字的位置在原文中重新安排,內容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屈原列傳》有句雲:“人君無愚智賢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爲,舉賢以自佐。”“自爲”,課文註解爲:“爲自己”(爲讀wèi)。其實,“爲”在此是泛義動詞,仍讀wéi,它的含義就是下文的“佐”。如果前面的“自爲”是一個介賓結構,後面的“自佐”是動賓結構,文氣就不貫通。而且從語法上說,用“以”連接的“求忠”與“自爲”都是動詞結構,纔可以表示目的、承接等關係。

筆者翻閱相應的教參書(人教版2002)上的譯文是:“一個國君無論他是愚昧還是聰明,賢能還是不賢能,沒有不想尋求忠臣、任用賢良來輔佐自己的。”譯文把“自爲”“自佐”合起來處理成“輔佐自己”是恰當的,如果按課文註釋來翻譯成“沒有誰不想爲了自己求得忠臣,沒有誰不想任用賢良來輔佐自己”,就佶屈聱牙不知所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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