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文明史来看,乡村衰落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伴生的社会现象。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也经历了剧烈变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空巢村、留守村大量出现。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

作为东部农业大省,江苏是否出台了具体的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未来几年江苏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什么?广大农民能切实得到什么好处?

11月2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凤凰网江苏在会上了解到,《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期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3个关键时间节点,26项具体指标

在《规划》第二篇“总体要求”中,提出了2022年、2035年和2050年这三个关键时间节点。

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格局全面形成;2035年,乡村振兴目标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全面实现,全体农民共同富裕高标准实现、享有幸福安康的生活,美丽宜居乡村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鲜明底色。

除了对未来的展望,《规划》还具体提出了振兴指标体系,共包括5大类26项具体指标,为乡村振兴制定衡量目标的方法。

机遇与挑战并存

江苏是农业大省,到2017年底,江苏高效设施农业占比18.8%,高标准农田占比59.3%,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83%,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60.2%,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农村承包地流转比例达到60%。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等级公路,通达双车道四级公路的行政村占到71%。农村地区宽带覆盖率为95%,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7%。在全国率先实现除岛屿村以外的行政村100%通客运班车,镇村公交开通率达72.4%,村邮站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全覆盖。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1万元,位居全国省区第二位,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28:1,位列全国先进水平。

但是,目前苏北乡村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城乡之间要素双向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着要素净流出困境,农村精英回乡、城市资源下乡、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向乡村流动还面临不少障碍;农村人口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剧烈变化,而一些村的集体经济较为薄弱,乡村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难以适应这一前所未有的大战略。

立足江苏实际,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按中央规划要求,属于东部地区的省份要比全国平均年限提前实现乡村振兴,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规划》编制时,专门列了一节“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梯次推进乡村振兴”是从省内区域差异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对江苏各地区进行时序进行规划,发挥扬子江城市群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2022年苏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注重推动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2025年左右沿海南部地区和扬子江城市群的苏中地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注重聚焦淮海经济区精准发力,坚持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支持江淮生态经济区攻坚克难,走出一条生态经济发展新路,2030年左右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共同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规划任务举措落实落地。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提出细化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督促加快实施;因地制宜抓紧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加强对《规划》中的指标体系和各项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实习生尹珺婕)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