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氣的特點以及泄漏時造成的危害

天然氣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具有易燃、可燃氣體的雙重性,比空氣輕。如發生泄漏能迅速四處擴散,會引起人身中毒、燃燒和爆炸。當天然氣泄漏時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25%時,可導致人體缺氧而造成神經系統損害,嚴重時會出現呼吸麻痹、昏迷,最終導致死亡。

2.天然氣車輛發生泄漏緊急情況分類及相應的處理方法

2.1緊急情況分類:

2.1.1車輛出站前發生泄漏;

2.1.2車輛運輸途中鋼瓶發生泄漏;

2.1.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鋼瓶未出現漏氣情況;

2.1.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鋼瓶出現漏氣情況時;

2.1.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超壓狀態。

3.應急處理方案

3.1車輛出站前發生泄漏的應急方案:

3.1.1車輛在充裝天然氣時(未駛出氣站時)檢查出泄漏但未出現火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閉各瓶組閥門,關閉上游環路閥門,同時熄滅發動機,消除附近存在的明火及隱患,通知停止充氣。

3.1.2駕駛員立即將事故情況準確地報告給車隊安檢員、分隊長、加氣站站長及相關負責人,然後協助氣站工作人員作好應對準備。

3.1.3車隊安檢員、分隊長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往加氣站,查找漏點進行堵漏(如泄漏點過大,應採取對泄漏鋼瓶進行放散),同時分隊長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搶險小組。如安檢員和分隊長距離加氣站較遠,則應聯繫加氣站內的技術人員對事故現場處理,駕駛員則應協助氣站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服從氣站現場指揮。

3.1.4待事故處理完畢,並確認無任何危險隱患後,駕駛員方可根據分隊長指揮,確定是否可以行車,在完成交接手續後才能將氣車輛駛離出氣站。

3.1.5充氣站若發生火情(並非車輛起火),應迅速將車輛駛離現場,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

3.1.6車輛若在氣站發生火災,駕駛員應第一時間冷靜判斷是否能完成滅火(比如車內線路起火立即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當判斷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配合氣站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3.2車輛運輸途中鋼瓶發生泄漏的應急預案:

3.2.1當鋼瓶發生泄漏後,車輛必須停下,但停放地點不得靠近機關、學校、廠礦、橋樑、倉庫和人員稠密的地方,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停車點附近不能有明火。駕駛員應立即查找漏氣點,找到後關閉各瓶組閥門,上游環路閥門,消除泄漏。

3.2.2發生泄漏應立即止漏,如不能控制漏氣點,應及時把漏氣管段的氣體進行放散(放散過程中需設立隔離區,熄滅周邊火種),駕駛員在安全範圍內進行監護。

3.2.3駕駛員在進行安全監護的同時,要及時準確的把情況報給車隊隊長。

3.2.4待事故搶險小組到現場後確認事故的嚴重程度,進行必要的處置,經過技術人員確定無危險隱患後,方可把運輸車拖走或開走。

3.2.5車輛若在運輸途中鋼瓶發生火災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在空曠地帶,撥打119求救。首先要射水冷卻,並迅速撲滅車輛體的燃燒,再用乾粉或直流水槍撲滅氣瓶噴出的火焰。在滅火過程中,爲了避免爆炸傷人,應劃出危險區,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當發現火焰發白,並伴有“吱寧”的聲音,車輛有搖晃、顫抖等異常紅火時,可能會發生爆炸。在不能有效防止爆炸的情況下,參加撲救的人員和車輛應迅速撤離危險區。

3.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鋼瓶未出現漏氣情況的應急預案:

3.3.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首先檢查管路、閥門是否漏氣。事故現場有明火,首先應該滅火,並立即向122交通事故勘察報警。

3.3.2當車輛未發現漏氣情況時,應及時準確地把現場情況報告給分隊長,由分隊長逐級上報。

3.3.3待分隊長和安檢員到現場後確認事故的嚴重程度,確認鋼瓶無危險隱患存在,方可繼續行駛。

3.3.4若發生的是翻車事故,應聽從技術人員的指揮進行吊裝,吊裝過程嚴禁產生火花。

3.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鋼瓶出現漏氣情況時的應急預案:

3.4.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檢查管路、閥門漏氣現象。事故現場如有明火,首先應該滅火(初始火情最易控制並撲滅),並立即向122交通事故勘察、119消防火警報警(火勢很大時)。

3.4.2當發現鋼瓶有漏氣情況時,駕駛員無法控制漏氣點時,應當關閉除泄漏管路之外其它鋼瓶閥門,進行漏氣管段的放散,放散的地點儘量避免在城鎮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如只能在原地進行放散,應對周圍設置警戒線,疏散附近居民。在高速路上放散時,至少要把同方向行使的車輛攔截在安全範圍外的地方。

3.4.3放散的同時,應立即把現場的情況及時準確地向分隊長報告,分隊長按事故上報程序的要求逐級上報,並由客服中心通知搶險小組的成員趕往事故現場。待事故搶險小組到現場後確認事故的嚴重程度,進行必要的處置,經過技術人員確定無危險隱患後,方可把運輸車拖走或開走(在此過程中,客服中心應通知就近的燃氣成員企業在事故搶險小組到來之前協助搶險)。

3.4.4若發生的是翻車事故,待放散完後,應聽從技術人員的指揮進行吊裝。

3.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超壓狀態的應急預案:

3.5.1當車輛行駛途中罐體壓力過高(超過0.7Mpa時),運輸車應立即選擇人員稀少、通風良好的位置停車,停車點附近不能有明火。

3.5.2駕駛員打開管路放空閥進行放散,直至壓力錶顯示0.4Mpa以下時關閉閥門,放散過程中要設置警戒區域,密切關注下風向人員。

3.5.3駕駛員立即將事故情況準確地報告給分隊長和安檢員,確認無隱患後方可繼續行駛。

4.注意事項

4.1駕駛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氣車輛行駛途中,吸菸等違章行爲。

4.2對閥門、儀表的日常檢查,定期校驗。

4.3加強運輸、裝卸車過程的檢查。

4.4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車輛和設備。

4.5駕駛員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禁超速行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速度60~80公里/小時。

4.6加強對車輛得日常維護,確保剎車、燈光、方向機構等完好。

4.7加強管理,嚴格作息制度,保證睡眠充足,不疲勞駕駛車輛。

4.8嚴格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安全十八法”管理和調派車輛,選配技術好、責任心強的駕駛人員。

4.9保持車況完好,不帶病出車。

5.急救簡單處置辦法

5.1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

5.2呼叫120或者其他急救醫療服務中心。

5.3如果患者停止呼吸,應進行人工呼吸。

5.4如果出現呼吸困難應進行吸氧。

5.5脫去並隔離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5.6保持患者溫暖和安靜。

5.7應讓醫務人員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關物質,並採取自我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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