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多年前的一個禮拜天,我爸爸約了幾位客人共進晚餐,家裏人手不夠,便打發我去北京的西單菜市場買兩條魚和半隻火腿。下了車,我總感到步伐飄飄然得有點可疑,直走到家門口,才發現兩手是空的,猛然省悟到換了八小時尿布掙來的錢,已丟了一半,只好趕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錢拿出來,再買一瓶軒尼詩。

我在乘車時讀的書是專門挑選出來的,如《讀者文摘》《紐約客》都是我乘車時的最佳讀物。它們便於攜帶,內容又多,讀起來使人立刻很投入。還有一點,這些雜誌重點文章的長度一般與我的旅途相仿,這樣我可以在下車時將它“遺忘”在座椅上,它或許可以緩解另一位乘客旅途的沉悶。從閱讀中獲得的充實感使路途在無形中縮短了,主觀感覺上一定會比自己駕車短許多。尤其是在交通不順暢的情形下,滿腹的怒氣無處發泄,那時的一分鐘可能長得像半輩子。

不過我也因爲乘車讀書闖過禍。十多年前的一個禮拜天,我爸爸約了幾位客人共進晚餐,家裏人手不夠,便打發我去北京的西單菜市場買兩條魚和半隻火腿。我當時正在讀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需把自己囚於其中方能讀出所以然的書。從西單菜市場回家的電車上,我已在《城堡》深處。只聽售票員吆喝:“北太平莊!”腳先於我的意識邁出車門,而腦子裏仍是《城堡》的種種迷津。我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開門便問:“東西呢?”我反問:“什麼東西?”爸爸眼睛瞪了起來:“咦,等你買的魚和火腿呀!”我的嘴一下子張開——東西全忘在車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罵也罵不出的樣子——畢竟女兒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個客。他幾乎捶胸頓足:“你讓客人喫什麼?!”他頂好客又頂怕虧待客人。我趕忙認錯:“我讀書讀糊塗了。要不,我再跑一趟?”當然是來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時菜市場來了鮮魚,排隊至少也要個把鐘頭。

到了美國,正和我先生在戀愛階段。一天,一個女友得了感冒,臨時請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謂的“工”是照料一個兩歲的小女孩,每小時五美元。小女孩的母親是一位藝術評論家,當時正在趕寫一篇舞蹈評論文章。她匆匆教我換尿布、餵飯、放卡通片等技術的要領,就潛入地下室寫作去了。我先生(那時還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電話來,說他下班會很晚,可能商店已關門了。我自告奮勇,說打完工我立刻就去買酒。我知道這瓶酒對他的重要性。他的父母一年只在聖誕前夜喝一瓶軒尼詩(一種酒),而他們住在以摩門教爲主的鹽湖城,那裏的酒比別處貴很多,因此這瓶酒總是由他們的兒子當作禮物送給他們,這已經成了他們家庭的傳統。我結束了八小時換尿布和放卡通片的工作,拿到四十美元現款,買了酒並請店員給它做了最豪華的節日包裝。

天擦黑時,我已擠在下班人羣裏走進了地鐵。一找到光線較好的位置,我馬上打開隨身帶的一本英漢字典。那時我在準備考GRE,想出個背字典的愚蠢辦法來提高單詞量。於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發現自己已坐過了兩站。下了車,我總感到步伐飄飄然得有點可疑,直走到家門口,才發現兩手是空的,猛然省悟到換了八小時尿布掙來的錢,已丟了一半,只好趕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錢拿出來,再買一瓶軒尼詩。從那以後,我每次因乘車讀書而誤事時,我先生總要提起那兩瓶軒尼詩。他爲我感到痛惜:換了一天的尿布,幾乎一文錢也沒落下。他對我苦笑:“唉,你丟這丟那,不是乘錯車,就是下錯站,怎麼就從來沒丟過書呢?”這倒真是的,我這人吝惜兩樣東西——書和稿紙,像個觀念很老、生活方式也古舊的窮酸書生。

一次在華盛頓開往紐約的火車上,我讀完了《洛麗塔》,一時間淚流滿面,哽咽不止。一車廂的人都旁觀我的抽泣,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輕女士戳戳她的男友,問他可知緣由,那男友聳聳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蒼,表示只有天曉得。那次損失最小,只把一張從加拿大買的牛皮書籤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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