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調整依據及結果:依據2019年4月市政府《關於市文化藝術中心項目調整增設報告廳的請示》(贛市文廣新旅字[2019]54號),調整後建築面積未超出原規劃許可建築面積,立面效果符合原審批的建築外立面風格,我局原則同意贛州市文化藝術館規劃建築調整方案。2020年03月30日,贛州市文化藝術館項目規劃建築方案調整信息公開發布。

2020年03月30日,贛州市文化藝術館項目規劃建築方案調整信息公開發布。

贛州市文化藝術館項目位於章江新區F27、F28地塊,佔地面積54130.9m²,總建築面積84123.84平方米。項目規劃建築方案於2017年5月31日已取得規劃建築方案批覆。

規劃建築方案調整原因:優化方案佈局,增設音樂廳、報告廳、多功能廳等功能。

調整主要內容如下:

1、將大劇院3、4樓4間會議室合併成音樂廳,圖書館地下室-1F層地下車庫改成報告廳,文化館羣藝樓2樓排練室改成多功能廳,圖書館及文化館羣藝樓地上1F~4F平面功能空間佈局按使用要求進行了調整。

2、以上有修改的平面空間相對應的外立面效果及外飾材料,幕牆分格等也相應進行了調整。

調整依據及結果:依據2019年4月市政府《關於市文化藝術中心項目調整增設報告廳的請示》(贛市文廣新旅字[2019]54號),調整後建築面積未超出原規劃許可建築面積,立面效果符合原審批的建築外立面風格,我局原則同意贛州市文化藝術館規劃建築調整方案。

贛州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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