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例!无症状感染者有传染性吗?为何不纳入确诊?

安徽省刚刚发布: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例

2020年3月31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3月31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9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84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尚在医学观察345人,累计医学观察28981人。

2020年3月31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转为确诊0例,解除隔离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境外来皖(返皖)5例。该7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国家卫健委: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0例

3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5例,本土病例1例(广东1例);新增死亡病例7例(湖北6例,上海1例);新增疑似病例26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86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18人,重症病例减少6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91例(含重症病例20例),现有疑似病例169例。累计确诊病例80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15例,累计死亡病例0例。

截至3月3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004例(含重症病例466例),现有疑似病例172例。累计确诊病例8155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6238例,累计死亡病例331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0791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0314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1例(武汉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73例(武汉173例),新增死亡病例6例(武汉5例),现有确诊病例1283例(武汉1279例),其中重症病例435例(武汉43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3326例(武汉46175例),累计死亡病例3193例(武汉2553例),累计确诊病例67802例(武汉50007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武汉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武汉0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例,当日解除隔离30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367例,比前一日减少174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077例:香港特别行政区714例(出院128例,死亡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1例(出院10例),台湾地区322例(出院39例,死亡5例)。

无症状感染者有传染性吗?为何不纳入确诊?

安徽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例 其有传染性吗?

安徽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例 其有传染性吗?

合肥出现假冒防疫人员入室抢劫?

近期,合肥市瑶海区某小区张贴出“防范有假冒防疫人员入室抢劫的提醒”引起市民关注。相关图片经微信群传播后,造成了一定恐慌。

针对此情况,合肥警方经查证,我市未发生此类案件。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辖区民警第*一时间与上述网传消息中提及的某小区物业取得联系,物业员工称该小区内未发生有人冒充防疫人员入室抢劫案件,只是看到其他省份有过类似案件,出于好心便发布此信息提醒住户注意安全。意识到有群众产生误解后,已主动撤掉公告。

据中国警察网报道,深圳、上海、西安等地公安机关也发现有“同款”相似公告在辖区内出现。

但市民仍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2020年3月12日下午,武汉警方破获一起冒充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实施入室抢劫案件,抓获嫌疑人肖某。

如何辨别真假防疫工作人员?

蜀黍为大家提供四方面的建议:

①防疫人员坚守点位一般为小区出入口、村镇卡点、交通枢纽口等片区交汇处。

②防疫人员一般为多人共同行动且分工明确,极少有单独行动的情况。

③小区防疫人员一般为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熟悉社区人口的人员。若防疫人员比较面生、不带本地口音,则应当提高警惕。

④防疫人员物品配备一般较齐全,如:款式统一的红袖套、防疫工作牌、易测温度仪、防疫登记表、消毒用品、疫情拍照工具等。若防疫人员防疫物品不齐整,则应提高警惕。

这笔钱可以领了!有人近4000元!

由于疫情延宕近一个月的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终于开始了。

微博上、朋友圈都有很多人去试了,有人说成功退税——

也有人说App凌晨被挤爆了……

昨天,一部分人率先体验了这项新政策。一家公司,同一个办公室的几个同事的汇算结果大相径庭,有人要补税几十元,有人却可以退税几千元。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年度汇算怎么操作?

这些情况必须进行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简单理解就是“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每年3-6月对上一年度进行汇算,今年因为疫情,国税总局之前暂停了这项工作。

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这是因为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终了要算总账,再多退少补。

哪些情况需要年度汇算?一种是2019年多缴了个税且申请退税的,一种是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所谓综合所得,包括4类收入,分别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其他收入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不需要年度汇算。

以下三种情况也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

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为了不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每个纳税人都进行年度汇算,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操作,几分钟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补个税。实际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万元,也可能产生退税,这是新个税法的福利。

简单几步完成汇算

在进行年度汇算之前,先做好这几项准备:将“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本,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实名认证、任职受雇信息,信息不全将无法进行汇算。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然后选择填报方式。

由单位代扣个税的工薪族建议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这样不必再一一填写各项涉税信息;2019年换过工作、当年入职或自由职业者,则要选“自行填写”方式,逐项填报各项收入和扣除。

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为例,界*面列出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及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逐项对照是否准确,如有遗漏,点击相应项目可以进行修改或申诉。

专项附加扣除非常重要。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支出等6项支出的,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贷二选一)。如果此前忘记申报,年度汇算还可以补报,这是最后的减税机会。

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以上项目都确认后,点击下一步就能看到汇算结果:应补税额(包括0)、应退税额。

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显示“享受免申报”,点击确定即可;超过400元的,按提示填写补税方式。

看到“应退税额”的纳税人,恭喜你,填写接收账户,就能拿到一笔退税。

为何有人补税,有人退税?

产生补税或退税的情形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种是年终奖单独或合并计税,导致汇算结果不一致。

以祝先生为例,2019年工资薪金总额240000元,年终奖36000元。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需缴税1080元,汇算结果应补税10元;如果将年终奖合并计税,则需补缴4555元。显然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

年终奖具体选哪种方式计税,纳税人不妨自己对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资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选择。

第二种情况是各月收入极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别高,下半年收入特别低,有可能产生退税。

邵先生上半年月工资超过20000元,下半年换了单位,月工资降到五六千元,汇算结果可以退税近4000元。

第三种情况是补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能产生退税。

王小姐,2019年12月底才填写租房扣除,汇算结果可以退税1100多元。

第四种情况是有多项收入。比如除了工资薪金,还从其他单位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这些收入不管有没有预缴个税,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楼小姐去年8月拿到外单位一笔1080元的劳务报酬,这家单位帮她预缴了50元个税。汇算结果显示,由于年收入不到6万元,她可以退税50元。

她的同事刘小姐也拿到过外单位一笔稿酬,同样预缴了个税,由于她的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加上这笔稿酬后,年收入的适用税率刚好升了一级,她就需要补税。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可以查看有没有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如有,在填报时增加即可。

第五种情况,也是最*大的惊喜是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了税款的纳税人,由于未达到起征额,他们可以全额退税。

所有涉税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税务部门会进行抽查,查实虚假申报的,纳税人将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一下子搞不清楚的纳税人,也不用着急,2020年6月30日之前都可以汇算。

合肥长江180艺术区规划出炉!

据@合肥长老说 微博消息,合肥长江180艺术区一、二期项目规划出炉。

合肥恒通文化产业园即“长江180艺术街区”位于长江东路与和县路交口东北侧。

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按照合肥市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方案,瑶海区国资公司将恒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老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园区一期占地面积约65亩,改造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

结合合肥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建成后的“长江180创意街区”,将集创意办公、体育健身、教育培训、文化展示、创意影院、公共阅读、艺术拍卖、配套商业、综合管理等功能为一体,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容综合整理自江淮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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