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解读了将于下月6日起施行的新版《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版技术规定对体现我市地域特色、提升小区品质等作了要求,对规避我市现有城市绿化建设等方面的不足有了具体要求。

建房时就预留违建空间?今后不可能了

“对原有技术规定进行修订,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上位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新的具体要求,二是针对城乡规划工作出现的共性问题,从专业技术角度新增了控制与引导标准。”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营造宜人住区,相继明确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就社区物管用房规模控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住宅小区体育健身步道建设等民生工程,按各自职能分工提出相关要求,需要在规划工作中予以执行落实。

同时,随着我市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在大城市出现的城乡规划共性难题在我市也日益凸显:一是为强化城市地域特色打造,需要切实提出具体量化要求;二是为有效缓解市区停车难题,需要对原有停车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对吸引较大交通流的医院、农贸市场、中小学建筑的停车方式、配建停车指标予以深入研究;三是为提升城市沿街景观,杜绝商贩占道经营,需要对城市沿街公共建筑前绿化宽度予以规定;四是为预控建筑物预留违法建设空间,需要对建筑物阳台、露台、设备平台及高层住宅首层庭院等建筑物特殊节点提出更高要求

广陵区城管局一位负责人对这一规定连声叫好。据了解,部分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建房时故意留下违建空间,导致他们工作的被动。

滨河绿地宽度数字化

扬州城市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既有“--”融会贯通的城河水系格局,也有数量众多的绿地融入了园林艺术,形成了城水相依、水绿相映的绿化格局,城市整体保持了良好的空间尺度。为不遗余力地保护好这些独特的地域性城市风貌,新版技术规定对城市空间环境要素(如沿河绿带宽度、特殊区域建筑物高度等)提出控制

新版技术规定提出,宜沿大运河、古运河、唐子城水系、宋夹城水系、廖家沟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

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城市空域、文物保护、风景旅游区和城市景观等要求。瘦西湖风景区、老城区、视线通廊、七河八岛生态区等区域的建筑高度为强制性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瘦西湖及历史城区周边区域建设高度应按照《瘦西湖及扬州历史城区周边区域建设高度控制规划》执行。为保护瘦西湖核心景区的视觉纯粹性,鼓励通过放气球的方式进行现场再次校核建设高度。

每个住宅小区应设置一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建筑装潢垃圾收集点

新版技术规定,对提升居住小区品质提出了5项举措

社区配套用房内部功能更为明晰。居住小区社区配套用房不应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应具备社区警务室、社区阅览室、社区文娱室等基本功能,其中单个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

  • 量化居住小区环卫设施规模。居住小区地块内应规划建设不少于20平方米可回收物分拣管理用房,按每30-50户设置一座垃圾分类投放亭。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将上述要求在规划总平面图上标出;同时为便于环卫管理,每个独立划分的住宅小区应设置一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装潢垃圾收集点,所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具体建设要求和样式接受城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 量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在社区配套用房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养老设施用房,其配建规模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小于20平方米的要求执行。养老设施用房位置可结合社区配套用房统筹设置,为保证老年人的使用方便,须在建筑底层设置,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6米,并征求民政等相关部门建议。
  • 量化居住小区便利店规模。居住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其中应配套建设便利店,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宜在出入口附近集中设置。

理顺居住小区各类管线的埋设顺序。

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线、小于10KV电力管线、大于10KV电力管线、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记者 姜传刚

编辑 秦蔷 小鱼儿

(文字来源扬州发布,图片来源网络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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