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丟人!舉國哀悼,卻有人因爲侮辱抗疫烈士被拘

4月4日,湖南湘潭湘鄉市公安局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侮辱烈士的案件,違法行爲人李某(男,23歲,湘鄉東郊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丟人!舉國哀悼,卻有人因爲侮辱抗疫烈士被拘

4月3日18時許,李某某在微信聊天羣中看到羣成員發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爲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哀悼活動的通知》後,發表了一些侮辱烈士的言論,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當日,微信羣內其他成員的集體譴責與抵制,讓李某意識到自己言論不當,主動退出該微信聊天羣。

4月4日,湘鄉市公安局東郊派出所民警依法傳喚李某某至執法辦案中心。經詢問,李某某對其在微信聊天羣中發表不當言論侮辱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李某某已被湘鄉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還規定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爲,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聞聯播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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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

《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職,或者其他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批准)條件的,應評定(批准)爲烈士。

《通知》強調,要落實好撫卹優待政策,及時發放烈士褒揚金和撫卹金,積極開展慰問、懸掛光榮牌等活動,妥善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

來源:瀟湘晨報(xxcbwx)記者曹偉綜合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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