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濟區法院在校園進行庭審

河南商報記者 鄧萬里/攝

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通訊員 魯維佳

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當天,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鄭州師範學院特殊教育學院,在鄭州師範學院(西校區)校園內舉行了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誠信校園”爲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

惠濟區法院還在該校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大學生租賃合同糾紛案。

現場 “網絡貸款”成大學生關心的問題

當天上午9點多,鄭州師範學院(西校區)特殊教育學院樓前很是熱鬧,不少同學正在圍觀惠濟區法院佈置的宣傳板,還有人圍着法官詢問自己關心的問題。

“我們身邊有很多人都用了網絡貸款,用這個靠譜嗎?”小李是該校特殊教育學院大三學生,他的問題也是不少同學關心的話題。

對此,惠濟區法院花園口法庭員額法官吳瓊瓊表示,大學生使用網絡貸款前,要認清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判斷自己是否有還貸的能力,切忌盲目跟風,要體恤家人的辛苦。

活動現場,惠濟區法院院長彭連城闡明瞭憲法的性質和地位,並鼓勵大學生多學多思,讓憲法觀念深入內心、走入日常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在場的聾啞大學生,還在學生代表手語翻譯的協助下進行了憲法宣誓。

庭審

兩名大學生

因租賃合同糾紛鬧上法庭

在該校夢想演藝廳,惠濟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大學生租賃合同糾紛案,200多名大學生旁聽了庭審。在庭審現場,原告稱,去年6月30日,被告聯繫她看房,並在當天簽訂了“房屋合租協議”,約定租金按季度支付,每月1000元,繳納押金1000元。協議還約定“租期不滿一年,不退押金;居住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收取”。不過,被告在居住兩個月零幾天後,因生活瑣事與原告發生糾紛,搬離住處。

“她搬走一小時後,我就接到另外一名室友的電話,說衛生間水龍頭大開,客廳的地毯、布藝沙發等許多地方都被潑了髒水。”原告說,她因此損失16000多元。

對於“潑水”一事,被告表示,那是搬家時不小心弄上的,並稱不認同原告要求支付精神損失費的訴求。不過,雙方在庭審時,都同意調解。

主審法官稱,原、被告是剛出校門的大學生,希望她們從這場訴訟中收穫“法律所追求的價值,法律所彰顯的精神”。

最終,當事人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向原告交付賠償金8000元並現場履行,原被告雙方再無其他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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