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搶孫女翻牆入院涉非法侵入獲刑)

近日,青海省門源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科某、馬某分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被告人科某兒子與被害人童某女兒系夫妻關係。2018年,小兩口因婚姻問題出現矛盾,童某女兒在未離婚的情況下,便帶着兩個孩子從祁連縣婆家回門源縣的孃家居住,並在門源縣城打工。因小兩口關係不見緩和,7月11日,被告人科某與馬某等人來到門源縣的童某家“搶”孩子。因童某拒不開門,且將大門從裏面反鎖,科某與馬某翻過院牆進入童某家中,強行將兩個外孫女抱走。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科某、馬某未經他人同意,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其行爲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二人具有坦白情節,且本案因家庭關係引發,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現實生活中,因民事糾紛或其他糾紛產生矛盾時,當事人爲達到某種目的或泄一時之憤,往往採取一些極端措施。法官建議,遇到糾紛難以解決,利益受到侵犯時,應當採取正確方式對待,依法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切勿爲達目的觸犯法律。

韓佳鵬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