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上午,市中院民一庭主要负责人姜旭阳与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庭长黄文娣等一行人,前往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地铁运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沙龙座谈,旨在助力轨道交通平安运行。双方围绕地铁建设及运营的宏观和微观方面所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交流和探讨。

市中院民一庭主要负责人姜旭阳

座谈中,市中院民一庭主要负责人姜旭阳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介绍了地铁运营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类型,重点提示地铁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及对乘运合同中人身损害需承担严格责任的两类风险,建议地铁公司可以科学招投标相关保险予以防范。横山桥法庭黄文娣庭长、葛峰法官、市中院民一庭王浩也结合各自的审判实践对地铁公司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

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处长恽朝霞表示,此次座谈为常州地铁的建设和安全运营明确了法律方向,他们将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旨在实现“百姓地铁 百年地铁”这一目标。

今后,两级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地铁运营安全为导向,定期发布典型案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创新法律宣讲方式,争取将最有效的法律服务送到轨道公司身边,不断提高轨道公司科学管理水平,用行动积极参与轨道交通乃至整个常州城市交通建设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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