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通過快遞公司給合作伙伴寄了20罐奶粉,不料經過兩三天運輸後,鐵皮罐均被壓得變了形。

這段時間,在西安經營一家孕嬰店的市民彭先生,被這件事煩得夠嗆。20罐奶粉僅進價就高達5800多元,罐子受損,直接影響了銷售,可快遞公司只願賠償600元。誰來爲其餘損失買單?他一籌莫展。

特地提醒仔細包裝 結果快遞仍出問題

“10月6日,成都一位同行需要某品牌奶粉,剛好我的店裏有,就給她調了20罐出來,打算快遞過去。”

今天,彭先生向三秦都市報記者講述事情的始末稱,自家門店不遠處,就有個韻達快遞的網點,於是他將奶粉簡單包裝後,給該網點的工作人員打了電話,喊他們來取件。雙方隨後添加了微信,就寄件地址、如何包裝、費用等問題進行了確認。

在彭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中,記者看到,他對包裝問題再三進行了詢問強調,“20罐奶粉,我當時只是簡單地裝了兩個箱子,一個大箱子裝了16罐,另一個小箱子裝了4罐。爲保險起見,我先問了對方有沒有裝奶粉罐的氣柱,對方說沒有,但是有泡沫可以裹,我就說那也行,你給我包裝好,多墊點東西,別讓破損。最後還特地提醒了,在我的箱子外再套層箱子。”

讓彭先生沒想到的是,奶粉最終還是出了問題。“奶粉寄到後,我的合作伙伴打開一看,每一罐罐體都壓變形了,裏面也根本沒有泡沫,更別提再多套一層箱子了。另外據她說,箱子收到之後,還有一半是溼的。”

如何理賠 雙方僵持不下

彭先生的合作伙伴直接拒收了快遞,奶粉隨後又寄還給了他。現在這20罐被壓壞的奶粉如何處理,成了難題。他拿出被壓壞的奶粉給記者看,“罐子凹成這樣,根本沒法賣了,而這20罐奶粉,我給同行的發貨價就得5872元。”

彭先生認爲,事情變成這樣,是韻達快遞未按自己的要求對奶粉進行包裝造成的,這筆損失理應對方承擔。“但對方只願意給我賠120元快遞費用的5倍,600元,事情目前僵持了20多天還沒解決。”

今天,記者就此事分別聯繫了韻達快遞北郊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及韻達快遞官方客服。前者對快遞包裝不到位導致彭先生的奶粉罐出現變形一事予以確認,但表示他們一直在積極處理這件事。

“包裝不到位我們不否認,要不然也不會出現後面的問題,但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規定,他的快遞並未進行保價,按照規定我們賠600元是沒有問題的。”該工作人員說,多次溝通後,他們也再次表示誠意,將賠償金額上升到了1000元。“我們跟彭先生說了,奶粉只是罐子變形,裏面沒有問題,他那邊有渠道,希望他能打折出售,這1000元就當是補了他降價出售的差價,可他不接受。”

韻達快遞官方客服則稱,將覈實這件事,給記者回電。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回覆。

律師認爲 快遞公司有一定責任

記者隨後就此事當中的相關責任問題,採訪了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

趙律師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3倍予以賠償。”因保價與不保價,快遞公司所收取的資費不同,所擔的風險也不一樣。

本事件中,資費是按照未保價標準收取的,顯屬未保價物,依據上述法律規定,賠償額最高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不爲過。但是,彭先生已明確告知快遞員運輸貨物的特殊性,特別要求添加填充物,當時快遞員也表示同意。奶粉罐受損,主要歸責於快遞員的重大過錯(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在這種情況下,趙良善律師認爲,從公平原則上講,快遞公司在3倍資費基礎上增加些賠償,比較妥當。至於具體賠償多少,最好根據彭先生最終實際損失雙方進行協商。

文圖 三秦都市報記者 張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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