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11月8日早上6點多,鎮安縣紅會醫院保潔員盧付榮在打掃廁所衛生時發現垃圾桶內有個新生兒,隨即一場與時間賽跑的生命接力由此展開。

11月8日早上6點多,鎮安縣紅會醫院保潔員盧付榮像往常一樣到醫院打掃衛生,在打掃完過道後,她到二樓準備打掃公共廁所。此處的公廁蹲位用隔擋隔着,“我剛打開一個隔擋,看到蹲位上到處是血跡,我嚇了一跳。”緊接着盧付榮在垃圾桶內發現一個新生兒,當時孩子並沒有哭鬧聲。

“快來救人啊……”盧付榮大聲呼救,急診科的醫生聞訊後立即趕來搶救。同時,醫院也啓動搶救應急預案,集合婦產科、內兒科、麻醉科醫護救援力量全力投入到搶救中。

鎮安縣紅會醫院郭院長說,當時新生兒沒有自主呼吸,心跳也出現了驟停,還不斷地抽風,情況非常危急。經過醫護人員2個多小時的全力搶救,新生兒有了微弱的心跳和呼吸,偶爾有低聲哭泣。

當日上午9時左右,新生兒被轉入鎮安縣婦幼保健院救治。據醫生介紹,新生兒重4斤3兩,孕周30周是早產兒,通過對其檢查,暫未發現有先天性問題。轉來後情況很不穩定,存在無自主呼吸、貧血及抽風症狀,目前還未度過危險期。

律師

遺棄新生兒 孩子母親涉嫌觸犯《刑法》

11月9日,記者從鎮安縣公安局永樂派出所獲悉,目前警方已就此事展開調查,孩子的母親也已找到,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那麼,將新生兒遺棄在廁所垃圾桶,從法律上如何界定這種行爲呢?陝西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超表示,從道德層面來說,孩子的母親不管是出於何種想法,將親生骨肉丟棄的做法應當受到譴責;從法律層面講,其行爲涉嫌觸犯《刑法》,構成遺棄罪。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爲。如果當事人的行爲造成嚴重後果的話,又或涉嫌間接故意傷害,具體情況應以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調查認定爲準。(記者 陳永輝)

原標題:快救人!商洛一保潔員在垃圾桶內發現新生兒 生命狀況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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