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規範觀音湖庫區船舶管理,維護良好環境秩序,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政府關於規範觀音湖庫區船舶管理的通告,通告具體情況如下:

  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政府 關於規範觀音湖庫區船舶管理的通告

  遂船府通〔2018〕5 號

  爲規範觀音湖庫區船舶管理,維護良好環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漁船漁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無證照船舶在觀音湖庫區內航行、停泊、作業。

  二、居民自用船舶、漁船、運輸船舶等船舶應規範停泊在指定位置。

  三、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有關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對惡意阻擾或暴力抗法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日

  來源:船山區人民政府官網

  編輯:王 瑞 楊蕊嘉

  責編:陸小曉

  審覈:週一帆

  監製: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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