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法是‘走’出来的”,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法律宣传,徐虎常常走进企业,以开展座谈会、法制讲座等形式,面对面为企业主、员工普法,这样既拉近了警民关系,又能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普法,有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了守住群众的钱袋子,徐虎带领大队民警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契合企业、群众需求的普法宣传活动,获得企业主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海盐县公安局,有一只“老虎”威震一方,不是因为他有多凶,而是他有无可挑剔的专业知识。作为海盐县公安局最早一批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资深法制人,他凭借自身过硬的法律素养和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他就是海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徐虎。

2018年1月,徐虎从法制大队调至经侦大队,分管大队的执法办案和普法宣教工作。

“经侦部门的工作事关企业、市民的钱袋子,这是群众最切身的利益。”为了守住群众的钱袋子,徐虎带领大队民警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契合企业、群众需求的普法宣传活动,获得企业主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普法是“走”出来的

“最近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怎么样?企业有没有遇到经济类纠纷?要注意加强企业内部规范管理……”3月26日,徐虎来到辖区联系的企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倾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诉求,并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提醒企业应有效规避金融风险,预防涉企经济犯罪。

“普法是‘走’出来的”,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法律宣传,徐虎常常走进企业,以开展座谈会、法制讲座等形式,面对面为企业主、员工普法,这样既拉近了警民关系,又能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普法,有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徐虎已走访服务企业20余家,先后为企业解决在经营模式、转型发展、升级上市等方面的法律难题5个,提供法律咨询7次。

“面对面”“网对网”式普法

在普法宣传方面,徐虎坚持“传统+科技”,不仅做到“面对面”宣传,也要抓好“网对网”式普法。

一方面充分利用“110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传统节点进行广场宣传,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面对面向现场群众讲解发生在身边具有警示意义的多发性典型经侦案例、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及涉及的法律知识。

另一方面,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徐虎积极借助海盐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定期在网络上发布各类防范提醒和建议。同时依托乡镇企业微信工作群,加强与企业的日常沟通互动,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布预警信息,以“网对网”的方式,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合法经营,树立守法自律意识。

通讯员 黄凯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