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隔天,劉女和男友帶親生的2名兒子,外出享用情人節大餐,卻獨留非親生的姐弟在家捱餓受寒。經法院審理,虐死男童部分,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劉女12年6月徒刑,劉女上訴稱事發後有教育輔導,盼列入犯後態度考慮,被法院駁回上訴。

(原標題:狠心繼母虐死男友兒子 保釋次日男友竟跟她結婚)

據臺灣媒體報道,女子劉思樺和同居男友外出享用情人節大餐,卻獨留男友和前女友所生的小姐弟在家捱餓。回家又嫌3歲男童喫飯太慢,推倒男童撞地身亡,還曾虐待4歲女童,曾抓女童手臂浸熱水造成燙傷。島內法院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處她12年6月徒刑;家暴傷害罪判2年8月徒刑定案。

據報道,32歲的劉思樺和男友同居多年,男友與前女友生有姐弟倆。劉女除負責照顧非親生的姐弟外,還得照顧自己親生的2名兒子。2016年間,劉女多次在陽明山住處浴室,拿長柄刷毆打非親生的姐弟,導致兩童全身多處瘀傷。同年2月13日,她將女童右手強行壓入熱水中,不顧女童不斷掙扎,導致女童多處燙傷。

而隔天,劉女和男友帶親生的2名兒子,外出享用情人節大餐,卻獨留非親生的姐弟在家捱餓受寒。劉女回家後,還嫌男童喫飯太慢,出手推倒男童,造成男童頭部撞擊地面死亡。案情曝光後,劉女羈押期間因懷孕獲交保,隔天就和男友登記結婚。

經法院審理,虐死男童部分,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劉女12年6月徒刑,劉女上訴稱事發後有教育輔導,盼列入犯後態度考慮,被法院駁回上訴。而虐傷女童部分,劉女承認未曾打過親生兒女,但她只打過女童一次,另因女童睡覺拉肚子,身上都是糞便,她爲幫女童清洗,水龍頭出水忽冷忽熱,沒有注意水溫纔不小心燙傷女童。但法院不相信她的說詞,認爲女童傷勢並非一天造成,一、二審均依家暴傷害罪判2年8月徒刑。法院認爲原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均駁回上訴,全案定案。

李超 本文來源:看看新聞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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