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對比戰國時期的趙國、燕兩次國君禪讓,是鬧劇還是策略?

春秋戰國,於當時的統治者而言,是一次軍事層面的試驗場,在制度設計層面同樣如此。在諸子百家的倡導下,思想的爭鳴使得戰國時代諸多政治思想並存,並且在諸侯國政治家的倡導和實踐中發展出相應的政策措施,這一點我們從法家諸多代表人物在各國倡導的變法便可窺見端倪。

可以確知的是,在春秋戰國之際,沒有任何一種制度是可以完全不顧是非曲直、不顧現實狀況而進行的,結合現實狀況並且通過有效的政治舉措推動政治層面的進步,已然在戰國後期得到各諸侯國的認同;有鑑於此,戰國後期的百年間,北方兩國趙、燕紛紛掀起了大刀闊斧的政治改革。


戰國七雄,燕王噲禪讓王位給子之

戰國中後期,燕國作爲戰國七雄之一,雄峙華北,以強大的軍事實力長期與北境匈奴抗衡。諸侯國合縱抗秦,燕國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在公元前318年的修魚之戰中,秦軍大敗五國聯軍,燕國由此元氣大傷,不得不尋求國家內部的恢復和發展。

燕國此時的國君是公元前320年即位的燕王姬噲,姬噲其人,篤信儒墨兩家的思想政治體系,當時的諸國政治局勢中,齊國經過“田陳代齊”事件後,不僅沒有取得滅亡,反而取了相對長久的統治和發展。於是,一股推崇“禪讓”的政治思潮開始在列國間悄然興起。

禪讓思潮,最初在戰國中的燕國掀起了大型實踐;燕王姬噲在修魚之戰的失敗後,便開始反思自己的作爲,燕王噲在聽從了羣臣的建議後,在深思熟慮之下,將王位讓給了丞相子之;然而子之在擔任了三年的燕國之王后,將軍市被和太子謀反,子之迎擊,此後市被又和太子之間爆發了戰爭傾軋,燕國亂作一團。


此時,位於燕國之東的鄰國齊國趁機入侵,燕國自保尚且困難,又怎能抵禦齊軍?燕國於是被破。這場持續了三年的燕國內亂,使得燕王噲、太子、市被、子之一應人等都成爲了刀下亡魂。

據《韓非子》記載:“(燕王)噲之苦身以憂民。”並說他不沉湎女色、音樂、打獵,也不修築豪華宮殿,只是愛好和百姓一同躬耕畎畝之中;韓非子的文章自然是爲了宣傳他的法家理論而敘寫,然而韓非子畢竟和燕王噲幾乎處於同一時代,可以稱得上是第一手史料。

從這裏的記載可以看出燕王噲的行爲,堪稱賢明並且不貪圖權勢,誠然如此,從現實意義上來講,他的作爲卻委實太過,未免有作秀之嫌,這與國家需要背離開來。

禪讓制之所以在三皇五帝時期能夠有所成就,不僅是因爲當時民風尚且淳樸,百姓安居樂業;而到了戰國年代,諸侯並起,天下紛爭,已然成爲了“大爭之勢”;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諸侯紛爭的結果,除了土地民衆等國有的物質條件,還有社會價值評判尺度的變化。


姬噲沉湎於遙遠的三皇五帝,然而卻脫離實際,不考究自己身處的時代背景。姬噲的失敗乃因其不務實而務虛,不操實事而求虛名,篤信“禪讓”,給了齊國可乘之機。加上燕王噲本人性格上的怯弱優柔寡斷,燕國內亂的過程中完全置身於事外,終致燕國的失陷。

趙武靈王將王位禪讓給王子

而與燕國的禪讓可以作對比參照的,便是在三十年後發生的趙武靈王的“禪讓”行爲。趙武靈王聞名於史冊的,多是他“胡服騎射”的軍事改革,通過胡服騎射,趙軍的單兵作戰實力不斷提高,在二十年間不斷對北方征伐,趙國的軍事實力達到前所未的鼎盛。

趙武靈王在親政二十七年後,將國君之位讓渡給了王子趙何,這就是趙惠文王。而趙武靈王自己,則號稱“趙主父”,外出爲將,繼續着趙國開疆拓土的事業,正是以這樣類似“雙元君主”的政治模式,趙主父依舊掌握着國內部分權力;趙章是趙主父的長子,趙主父在王后吳娃生子以後便獨寵次子趙何,最後甚至將王位傳給趙何。而後又憐愛長子趙章,當趙主父滅掉中山國便大行封賞,將自己的長子趙章封爲安陽君。


四年後,長期居於安陽的趙章難以自制權欲,起兵反抗趙惠文王。這場趙國內亂歷時一年,趙章失敗,奔逃到趙主父處,父子皆被餓死於高臺之上。趙主父的初衷是兄弟相和,君臣得當,然而事事皆做得不徹底。趙武靈王初衷值得認可,但其後的選擇實在令人費解,讓位而不放權,且在對於嫡子長子的關係問題上處理不當,最後只落得一個自家離亂的結局。

燕國、趙國“禪讓”對比

參照對比燕、趙兩國的“禪讓”政策,燕國國君將權力完全讓渡給了賢臣,卻只顧“國”而不顧“家”,是以最後有太子與將軍作亂;而趙國國君的“禪讓”雖然以“家”爲基礎,但是自始至終躑躅不定,難以取捨,是以最後兄弟相殘,趙主父也死於其亂。

兩國國君的政策措施都有一定的政治度量和良好初衷,而後卻歸於失敗,這是爲何?其實兩者的策略雖爲殊途,但其實同歸,只是趙國在政治運行中尚且有所顧忌,所以造成的損失較小。而燕國則對過去的政治體系和現實狀況全然不顧,最後落得國家破敗的結果;然而策略之所以最後變成了鬧劇,實在是因爲政策的選擇全然不顧現實。


春秋戰國時期,雖然政權相對獨立互相征伐,然而“家天下”的政治模式是當時主要的政治模式和話語體系,“家天下”自夏啓開始,乃是原始民主政治和胞族政治的統一體,從歷史意義上來說,其推動了文明從氏族文明向國家文明的進步。而趙國和燕國的舉措則是完全意義尚的逆歷史潮流而去,實在是難說明智,政策的選擇需要研究現實,而又復歸於有利現實進步,如若未經深入研究辨析而成的一時之策,或有奇效,然而終究無法成爲長久之計,而由於現實的變化總是出乎於政策制定者意料之外的,這就需要統治者有統治的魄力決心依循舊例之外,有所創新,如此兩者相繼,才能維持穩定的發展趨勢和長期的發展需求。

綜述

筆者認爲,考究“禪讓”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歷程,其形成早於春秋戰國甚遠。西周唯一一次類似禪讓的進程便是國人內亂後的周召共和,然而這也是在大亂之後不得已而爲之,禪讓所謂讓賢,由於標準的模糊性,只可適用於小國寡民的古代社會,而不適用於夏朝以後的文明社會。


對於賢才的標準,也不是簡單地通過衆人推舉便可形成,因爲政治的管理需要的除了個人的才華外,還同時需要豐富的經驗。所以,賢才的任命,出類拔萃的能力和高超的管理智慧,二者缺一不可。所以古代的官員任職標準通過科舉考試統一後,經過科舉制的人才,最初往往被任命於地方政府。其目的,便是積累充足的管理經驗。

政治的運行主體是人,而在古代的人尚未得到啓蒙的狀況下,只有極少數當權者能被稱之爲政治意義上的“人”,這一改變一直到近代社會出現了民主、共和、法制等西方政治學理念後才得以改觀。

所以,制度設計所需要面對的問題是複雜的、多變的,“治大國如烹小鮮”可謂如履薄冰。然而中華民族之所以長久存續並且具有頑強的生存保種力,不惟在中華民族的包容與博大,更在於其在長期發展歷史中,知學習,善改進。而正是在這不斷“摸着石頭過河”的過程中,推動着中華民族在曲折的發展道路中,走向光明的前途。

參考文獻:《史記》、《戰國策》、《資治通鑑》、《漢書》、《左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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