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区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县(市)

近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地区“放管服”工作要求,地区人社局决定自2018年11月18日起,将权限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人社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后,各县(市)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不再报地区人社局审核。权限下放前,已由地区许可的49家劳务派遣企业同时移交县(市)属地管理。

为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后的承接、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县(市)人社部门要按照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治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南》规定的申请材料、编码规定、审批流程等要求依法审批,严格监管,杜绝“以批代管”和“只批不管”。地区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各县(市)业务经办人员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尽快熟悉政策,提升业务办理能力。

来源:阿克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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