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印發

《湖州市新建住宅電梯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的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建設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分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湖州市新建住宅電梯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10月24日

湖州市新建住宅電梯

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的規定

第一條  爲了加強電梯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湖州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住宅電梯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6層以下的住宅電梯的額定載重量不應小於630 kg、額定速度不應小於1m/s;7層至11層的住宅電梯的額定載重量不應小於800kg、額定速度不應小於1 m/s;12層及以上的住宅電梯的額定載重量不應小於1000kg、額定速度不應小於1.75 m/s。

第四條  同一候梯廳設有多部電梯時,應採用並聯、羣控等控制方式,並保證每臺電梯均能到達所有目的層。

第五條  住宅電梯的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電梯主參數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Ⅵ類電梯》GB/T 7025的規定,7層及以上的住宅應採用有機房電梯(含小機房)。

第六條  電梯的底坑防水等級應達到《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 50108規定的一級防水要求。底坑設有施工縫時,施工縫部位應設置止水帶。

第七條  可容納擔架的電梯,其轎廂應可水平放置2000mm×600mm的擔架,門寬不應小於900mm,額定載重量不應小於1000kg, 轎廂最小尺寸不應小於1100mm×2100mm,井道最小尺寸不應小於1700mm×2600mm。

第八條  電梯機房應設置通風設施和空調,並滿足與安全出口相連通的要求。

第九條  候梯廳應設計成公共空間,與公共通道相連,並滿足《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監督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含第2號修改單)關於電梯救援通道的要求。

第十條  除執行本規定外,還應滿足《住宅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浙江省住宅設計標準》等規範、標準的要求。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發

政策解讀

《湖州市新建住宅電梯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

的規定》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湖州市電梯使用條例》自2018年4月1日公佈施行。該條例第八條第四款規定“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體規範,指導電梯的土建工程建設和選型、配置”。根據貫徹實施《湖州市電梯使用條例》工作職責分工,由我局牽頭制定《全市電梯土建工程建設和選型、配置規範》。經向市政府彙報,採用市建設局與市質量技監局聯合發文形式出臺相關規範。起草的主要思路是:突出問題意識,對目前我市住宅電梯在土建設計和選型配置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如電梯的載重與速度的問題、有無機房及電梯機房溫度控制的問題、底坑防水的問題、擔架電梯的問題、電梯直接入戶的問題,等等)採取針對性措施,凡國家、省的規範、標準已有規定的,不作重複性規定,有些規定比國家、省的標準略高、從嚴要求。

(二)目的意義

對新建住宅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作出規定,有利於從源頭上解決住宅電梯在土建設計和選型配置上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利於預防和減少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湖州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有關規定,經過蒐集資料,廣泛調研,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了《湖州市新建住宅電梯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制定依據

《規定》主要依據《湖州市電梯使用條例》《住宅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浙江省住宅設計標準》等制定。

三、主要內容

(一)《規定》明確了制定目的、適用範圍、解釋機關。爲了加強電梯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文件。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住宅電梯土建設計及選型配置適用本規定(不適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情況)。本規定由市建設局和市質量技監局共同解釋。

(二)《規定》明確了多層(6層及以下)、小高層(7層至11層)、高層(12層及以上)的額定載重量和額定速度。本規定比現有標準略有提高。

(三)《規定》明確同一候梯廳設有多部電梯時,應採用並聯、羣控等控制方式,並保證每臺電梯均能到達所有目的層。沒有羣控系統或並聯控制系統的多部電梯,會導致電梯由於使用者不合理的召喚產生大量空載運行,增加了電梯的運行能耗、降低電梯的運行效率。另外,電梯目的層不一致,會導致羣控系統或並聯控制系統的失效。

(四)《規定》明確住宅電梯的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應滿足GB/T 7025推薦性標準規定,並明確7層及以上的住宅應採用有機房電梯(含小機房),電梯機房應設置通風設施和空調,並滿足與安全出口相連通的要求。

(五)《規定》明確電梯的底坑防水等級應達到《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 50108規定的一級防水要求。底坑設有施工縫時,施工縫部位應設置止水帶。因爲電梯井底坑漏水、積水會導致電梯緩衝器座、導軌座等部件腐蝕破壞,嚴重影響電梯的安全使用,甚至導致電梯安全事故,故作了嚴格規定。

(六)《規定》明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的尺寸要求,採用國家標準設計圖集《圖示》13J815的方案二,即:電梯門寬900mm、橋廂尺寸1.1m×2.1m、井道尺寸1.7m×2.6m,可容納2000mm×600mm的上車擔架。

(七)《規定》明確候梯廳應設計成公共空間,與公共空間相連,並滿足《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監督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含第2號修改單)關於電梯救援通道的要求。電梯設計成直接入戶,電梯候梯廳被住戶佔爲私用,維修保養或救援時無法進入,造成救援不暢,不利於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和停電、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本條規定旨在禁止直接入戶電梯建築設計。

四、解讀機關

《規定》解讀機關爲: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解讀人:湯義平、劉登高,聯繫電話:2598096、2598108(市建設局);朱炳榮,聯繫電話:2523099(市質量技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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