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消委向汽车4S店发出劝告:不准强制消费者接受分期付款

荆门晚报讯(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熊志强 葛姮)近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汽车买卖过程中发生的若干争议向荆门城区各汽车4S店发出公开劝告,不准有强制消费者接受分期付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遏制家用汽车消费领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此劝告。劝告指出,汽车4S店向消费者提供办理贷款等有偿服务,必须事前告知,就服务项目、内容、价格达成合意,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并真正提供相应的服务;必须在经营场所明示各项收费服务标准,不准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额外费用;不准强制愿意全款买车的消费者接受分期付款,“贷款有车”“全款无车”视同强制消费行为处理;提供贷款服务产生的收入,必须依法入账并出具合法收费票据;不准强制收取PID(交付前检查)费、强制加装车辆定位系统、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强制装饰装潢、强制提供代办车辆上牌服务;对消费者投诉最迟于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应,对消费者合理合法诉求不得拒绝。

市消委称,近期将组织消费者代表和媒体记者前往汽车4S店进行暗访式体察,违背以上各条之一,通过公众媒体披露,依法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与其发生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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