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女生!準備好了嗎?”

“來,上鍊接!”

“3、2、1,賣完嘍!”

“又補貨5000套!”

網紅、明星直播帶貨頻頻“翻車”,你買得放心嗎

雙11臨近,很多商家都提前開始搶佔市場,直播帶貨也成爲重要的一個渠道。很多人明明帶着“我倒要看看他怎麼這麼火”的自信點開直播,不一會兒又帶着懊惱的心情退出來,“怎麼就是管不住要付定金的這個手”。

今年雙11前,網友們還發現,自己不僅在李佳琦、薇婭等網紅的號召下心甘情願地拍下一單又一單,連林更新、肖戰、沈夢辰、陳赫、孫藝洲、俞灝明、金秀賢等一大批明星也在直播間“搶錢包”了。

但是,這些由網紅極力推薦、明星點贊加持的商品,就一定買得放心嗎?

網紅、明星直播帶貨頻頻“翻車”,你買得放心嗎

明星“下場”直播狂歡

李佳琦5分鐘賣掉15000支口紅,薇婭2小時賣出2.67億;辛巴一場婚禮帶貨達1.3億……這些令人喫驚的成交數字,是網紅們在自己的直播間內創造出的“輝煌業績”。而今年,不少明星也“下場”了。

有的明星深諳直播帶貨套路,推銷起來十分賣力,也有的新人對此一無所知,但這並沒有關係,自帶流量的明星和伶牙俐齒的主播坐在一起,就能帶來源源不斷的關注度。

例如李佳琦與歌手周震南的一場品牌直播中,李佳琦按慣例告訴觀衆,一旁的周震南要爲大家送萬元紅包,周震南立刻一臉驚恐,緊緊抓住李佳琦的胳膊問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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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星帶貨屆名列前茅的李湘,直接將自己的微博改成了“主播李湘”,在佈滿花朵的直播間裏,只見她一邊和工作人員開着玩笑,一邊有條不紊地宣傳着產品……

一邊帶貨一邊翻車,你買得放心嗎?

在不少網友看來,明星和直播網紅之間彷彿有着“次元壁”。

“他們是沒錢了嗎?居然淪落到要靠直播圈錢了?”

“大明星直播賣東西,這樣太low了吧!”

諸如此類的評價,屢屢出現。

但在明星們紛紛入駐直播的背後,是近年來電商平臺直播業務的突飛猛進——

據《2019淘寶直播生態發展趨勢報告》,在過去兩年,淘寶直播的業務呈現出極強的爆發性,2018年直播平臺帶貨達千億,目前帶貨同比增速接近400%,每月帶貨規模超過100萬的直播間超過400個。

更實在的是,明星的確可以用自己的影響力拉動銷量:比如,小S來到薇婭淘寶直播間,一秒賣貨88萬元;戴上“美顏濾鏡”的郭富城與主播辛巴合作,5秒賣出5萬瓶洗髮水,柳巖一場直播賣貨1500萬……據悉,直播收入方面,機構或者是付一次性出場費給明星,由明星與網紅一起直播;或者是給明星出場費再加直播賣貨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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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繁榮背後,直播帶貨的另一邊卻是“翻車不斷”。虛假宣傳、刷單、假貨等“名不副實”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近日,人稱連“空氣都能賣出去”的李佳琦,卻遭遇了“賣不動”的場面:李佳琦的助理一度費力地將粘在鍋底的雞蛋翻面卻失敗,李佳琦拿起鍋鏟試圖救場,向觀衆解釋“它是不會粘的,對,而且不會糊”,但雞蛋液卻牢牢糊在了鍋底,場面一度十分尷尬。

網紅、明星直播帶貨頻頻“翻車”,你買得放心嗎

前段時間,一篇文章發文稱公司與一位粉絲量達380萬的時尚博主合作產品推廣VLOG,希望實現帶貨,但幾百萬播放量卻給網點帶來幾乎0的流量。

明星帶貨排行榜第一的李湘在直播間售賣一件單價4988元的貂毛大衣,開賣時銷量顯示26件、直播結束後銷量依然是26件……

今年夏天,明星王祖藍在直播間售賣一款大閘蟹,一些消費者卻發現,自己購買了蟹券卻無法預約提貨,於是紛紛跑到在王祖藍的微博下投訴 “敢不敢回覆?”

在李佳琦網店銷量最高的一款面膜,有人表示“用了一次就過敏”、“和之前買的面膜區別很大”,也有人吐槽“售後很差,客服態度不好”等等。

而對於這些質疑,明星網紅們很少會給出公開澄清或回應。

翻車不斷,卻依然沉迷帶貨直播?

在李佳琦、薇婭頻頻登上熱搜的背後,是網紅直播成爲電商平臺銷售的“標配”。儘管翻車事件層出,但網友們依然樂此不疲地盯着直播。

《2019中國電商半年度發展全景報告》顯示,88.5%的受訪直播電商用戶表示,直播帶貨能較強烈地激起其購買慾望,美容彩妝商品成最受歡迎直播商品。約三成直播電商受訪用戶稱,每週會觀看電商直播四到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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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紛紛將直播納入重點規劃,此外,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也開始在直播上發力,佈局電商生態。

強烈的互動屬性、主播實時分享的真人體驗,再加上令人心動的產品優惠力度,電商直播正成爲當下流行的消遣方式之一,也成爲消費者們購買產品的重要渠道。

相關部門:電商賣貨需加強管理

針對網絡促銷、直播帶貨領域出現的亂象,相關部門也展開“重拳出擊”:

近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的“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表示,將對利用網絡、電商平臺、社交媒體、電視購物欄目等渠道實施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爲重拳出擊。要求電商第三方平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並對“刷單”“假評論”等涉嫌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違法行爲進行查處。

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總局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

通知稱,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內容既要遵守廣告管理法律法規,也要符合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相關規定,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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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這個風口上,明星、網紅將自身的流量進一步轉化爲商業價值,但是,正因爲要對大量消費者負責,電商平臺與直播間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走上誠信與規範軌道;網紅們應該嚴格自查,拒絕爲質量不過關的產品代言推銷,同時,爲愛發電的粉絲和網友也需要“擦亮眼睛”,理性種草。

今年雙十一,

你爲直播“做貢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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