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11月6日,今日晚間,樂視網發佈風險提示公告,2019年11月1日,樂視網收到三中院通知,公司需於2019年11月7日前支付訴訟費612萬,否則視爲公司撤訴,公司目前辦公場所將被強制騰退。公司目前存在因支付上述鉅額訴訟費,或將導致現金流斷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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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樂視網現任董事長兼CEO劉延峯曾對外表示,樂視網現金流面臨徹底斷裂,已付不起612萬訴訟費,這612萬訴訟費已遠超出樂視網目前的現金支付能力。

公告稱,截至目前,樂視網與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債務處理沒有任何進展,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每況愈下,公司此前勉強維持經營性現金流,並盡力保障必要的員工相關支出,以確保公司的持續經營。然而,若公司支付上述612萬訴訟費後,預計公司的資金狀況可能無法覆蓋公司正常的運營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三中院給出的支付訴訟費的最後時限是11月7日,而發佈公告的時間已經是11月6日,留給樂視網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目前樂視網可謂進退兩難,若支付了612萬訴訟費,可能導致現金流斷裂,若不支付,則面臨無處可辦公的窘境。

公告全文如下:

重要提示:

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三中院通知,公司需於2019年11月7日前支付訴訟費612萬,否則視爲公司撤訴,公司目前辦公場所將被強制騰退。公司目前存在因支付上述鉅額訴訟費,或將導致現金流斷裂的風險。

一、事件背景介紹

2013年12月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視網”、“公司”)與北京宏城鑫泰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城鑫泰”)簽署了《宏城鑫泰辦公樓租賃合同》,承租了宏城鑫泰名下的房產(即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樂融大廈),租期從2014年至2036年6月30日,自此一直在此辦公。

2017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三中院”)作出了(2017)京03執646號執行裁定書,就申請執行人浙江中泰創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宏城鑫泰之間糾紛,裁定“查封、拍賣、變賣被執行人名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3號樓1-14層的不動產”。

2019年5月,三中院要求樂視網從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樂融大廈騰退,以進行後續該房產的拍賣。此後樂視網向三中院提出了執行異議,請求法院中止從樂融大廈清退樂視網的行爲,確定樂視網作爲合法承租人有權繼續按照原租賃協議約定的價格和條件繼續承租,直至原租賃協議到期終止,但是三中院認駁回了樂視網的執行異議。

2019年7月,樂視網向三中院提起了執行異議之訴,目前案件在審理之中,2019年10月,三中院發出通知,涉案房屋將於2019年11月18日至19日在京東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並要求公司於11月7日前繳納訴訟費612萬,否則視爲公司撤訴。

二、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目前,樂視網與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債務處理沒有任何進展,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每況愈下,公司此前勉強維持經營性現金流,並盡力保障必要的員工相關支出,以確保公司的持續經營。然而,若公司支付上述612萬訴訟費後,預計公司的資金狀況可能無法覆蓋公司正常的運營支出。公司將繼續努力協調解決上述事項,盡力保障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保護公司價值,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特此公告

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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