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發佈了《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所有網絡遊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遊戲賬號註冊。同時,《通知》規定每日22時到次日8時,遊戲公司不得爲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網絡遊戲平臺不得向8週歲以下用戶提供付費服務。《通知》還對網絡遊戲平臺對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時段、時長、付費情況進行了具體規定。

22點至8點未成年人禁玩網遊,這種“神”規定能夠落實嗎?

有關部門只管制定規定,有沒有考慮是否能夠實效?這種規定如何監督,如何落實?對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能夠發揮多大的作用。如何發揮疏導的作用,而不是一味地堵塞,這是一個更顯智慧和專業的課題,需要有關部門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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