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除此外,根據《實施細則》,河北省申請醫保定點藥店註冊於零售藥店執業藥師不少於1人、還需提供 24 小時售藥服務等。相比此前的定點藥店申報條件,可以說文件中規定的申報定點藥店的要求更高,尤其是藥品銷售價格不高於區域內定點零售藥店均值的規定,意味着未來藥價差別不再是藥店間競爭主要因素,也讓一批實力較弱的中小藥店可能隨時出局。

申報定點醫保藥店門檻提高,一批藥店將不能再申請定點醫保資格。

近日,河北省醫保局印發《河北省省本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納入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對申請定點醫藥機構條件、受理評估、談判簽約、分類管理等進行了規定。

相比之前,申報定點藥店的門檻更高,規定更嚴,一批藥店將不能再申請醫保資格。

藥價低於現有均價

根據《實施細則》,河北省優先將具有“互聯網+醫療”等新服務模式的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申請納入時間不受期限限制;另外,新增定點藥店藥品價格低於現有定點零售藥店藥品價格。

除此外,根據《實施細則》,河北省申請醫保定點藥店註冊於零售藥店執業藥師不少於1人、還需提供 24 小時售藥服務等。

申報定點藥店,門檻更高

據悉,根據文件要求,申請納入定點的零售藥店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省本級定點零售藥店佈局計劃;

需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正常運營 3 個月以上,所有零售藥品、器械明碼標價,實行收費清單制;藥品銷售價格不高於區域內定點零售藥店均值;

至少有 1 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藥師,且註冊在本零售藥店,在營業時間內能爲參保人提供處方審覈、指導合理用藥等服務,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

至少有 2 名熟悉醫保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並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

應當具備完善的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安全有效對接,爲參保人提供直接聯網結算。設立醫保藥品、耗材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的醫保編碼;有藥品、耗材進銷存管理系統,並建立“進、銷、存”臺賬;有健全的財務管理系統,能打印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

具有符合醫保要求的醫保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藥品質量安全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及收費票 據管理制度等;

設置專櫃陳設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藥品,處方、非處方藥品分別陳列,有明確標識;

提供24小時售藥服務,公開藥店電話;

營業場所、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應當持續符合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能夠積極主動配合省本級醫保工作等。

這些藥店,不得申請定點藥店

根據《實施細則》,零售藥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點申請:

藥品銷售價格高於區域內定點零售藥店均值的;

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 3 年的;

被有關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或責令整改,未結案或在整改期內的;

因違規被解除服務協議的零售藥店,服務協議解除之日起未滿 3 年或已滿 3 年但受醫保部門經濟處罰未繳清的;

定點零售藥店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終止協議,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未滿 3 年又成立新零售藥店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提前懸掛、冒用省醫保定點標識的;

未達到技術好、服務優、價格低、佈局合理等原則要求的。

相比此前的定點藥店申報條件,可以說文件中規定的申報定點藥店的要求更高,尤其是藥品銷售價格不高於區域內定點零售藥店均值的規定,意味着未來藥價差別不再是藥店間競爭主要因素,也讓一批實力較弱的中小藥店可能隨時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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