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前10月東莞涉酒事故505宗 造成55人死亡

據東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報,截至今年10月,東莞交警部門共查處酒後駕駛4921宗、醉酒駕駛1140宗,共處理涉酒事故505宗,這些事故共造成55人死亡,328人受傷。然而這些事故似乎並沒有驚醒那些一意孤行的酒駕者,交警部門的每一次行動都會有“醉貓”落網。

近日,東莞交警又查到一批“醉貓”,來看看他們的衆生相。

痛風住院期間出去喝酒被查

11月3日晚,厚街交警大隊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毒駕違法整治行動。22時30分許,司機王某駕駛粵SMOZ**號小型客車途經厚沙東路時被執勤人員攔下檢查,經吹氣酒精檢測結果爲涉嫌醉酒駕駛,便將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據王某交代,他和幾個朋友在學府路附近一個農莊喫飯。此時,他因痛風還在住院,甚至手上還戴着住院的手環,完全有理由拒絕喝酒,但還是架不住朋友的多次勸酒,最後還是喝了幾杯藥酒。

22時30分許,喫完飯後各自離開,王某駕駛粵SOMZ**號小型小型客車回家途經厚沙東路時被執勤人員攔下。經醫院抽血檢測,王某的血液乙醇含量爲147.13mg/100ml,屬醉酒駕駛,厚街交警依法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因酒駕、妨礙公務,車上三人被拘

11月2日晚,虎門交警組織開展整治涉酒駕駛統一行動。3日凌晨零時許,執勤民警在虎門鎮連升路酒吧街的固定執勤點上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當民警示意一輛號牌爲粵BU***1黑色的小型轎車停車接受例行檢查時,該車司機劉某駕駛車輛突然加速右轉欲逃,卻撞上了路邊的石階,司機劉某見狀隨即從駕駛位下車往車後方向加速逃跑,執勤民警立即追上並將其控制。

▲酒駕司機劉某開的車撞上路邊的石階

民警隨即將司機劉某帶回到警車上進行酒精吹氣測試,其不但不配合檢查,且用手搭在車門邊,用身體往外推強撐不願意進入車廂接受調查,並再次掙脫往酒吧街內街方向逃跑,民警追出十幾米再次將司機劉某控制。

民警對司機劉某進行警告並再次要求其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時,司機劉某狡辯稱:“我不是司機,車輛也不是我的,路邊的羣衆麻煩幫我錄個視頻。”而在這時,劉某車上的一名乘客則向民警悄悄地說:“先等等,這個是我的客戶,他剛來這邊,這個事情有沒有什麼辦法解決?”民警義正詞嚴告知司機劉某及同車的劉某某、王某:“不管是誰,如果喝酒開車了就必須接受法律的懲罰,我們民警也必須依法依規執法。”

在多次要求司機劉某配合進行酒精吹氣測試無果後,執勤民警準備將司機劉某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時,王某則故意在現場起鬨:“你們爲什麼要這樣,警察打人,我們是公民”,以此來造成現場混亂。執勤民警再次嚴正警告:“請你不要造謠,我們執法公平公正,沒有的事情不要亂說,你的行爲已經涉嫌妨礙執法,請你注意”。可劉某某和王某並沒有就此停止,反而變本加厲。執勤民警不得已只好將司機劉某、乘客劉某某、乘客王某帶回大隊接受進一步調查時,但這三人一度拒絕上警車,在被帶上警車過程中反抗激烈,造成兩名執勤人員受傷,執勤人員最後依法強制將這三人帶回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酒駕司機劉某等人因妨礙公務被行政拘留5日

經抽血酒精測試,司機劉某的結果爲36.52mg/100ml,屬酒後駕駛。調查取證之後,虎門交警大隊依法將該案移交給長安交警大隊處理。據悉,司機劉某、乘客劉某某、乘客王某因妨礙公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5日行政拘留。

被抓一次不長記性,再次酒駕將自己送進拘留所

11月3日晚,橫瀝交警大隊在中山路華潤紅綠燈路口開展打擊酒駕醉駕毒吧專項行動。晚上8:05左右,一輛車牌號爲粵S5T***白色轎車行駛至該路段時,駕駛員陳某被執法人員檢測出體內酒精含量結果爲3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而當執法人員問其爲何酒後開車時,司機陳某說:“我就喝了一小瓶啤酒,不可能達到20的。”據調查,陳某於2017年6月份酒駕已經被處罰過一次,這是第二次酒駕被查。

根據有關規定,陳某二次酒駕將面臨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其機動車駕駛證也會被依法吊銷,且2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全媒體記者 林朝豐 通訊員 戴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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