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國發〔2019〕16號)、《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實施方案》(濟發〔2019〕21號)精神,加快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以下簡稱“濟南片區”)創新發展,高標準高質量建好濟南片區,提出若干意見如下。

一、促進跨境研發活動便利化。鼓勵各類企業、科研機構在綜合保稅區內建設專門公共倉庫、開展保稅研發業務,加大濟南片區內科研機構進口研發設備稅收優惠力度。建設濟南片區特殊物品集中監管與服務平臺,探索特殊物品及生物耗材“一站式”申報和通關流程。(責任部門:泉城海關、濟南高新區管委會)

二、引進國外高端研發機構。加快建設齊魯科創大走廊,引進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研發機構,形成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綜合性科學研究試驗基地。統籌安排市區聯合創新專項資金,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全球研發中心、大區域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臺,鼓勵外資研發中心與國內企事業單位共建研發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支持境內外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建立實驗室、技術轉化中心等研發機構及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責任部門:市科技局)

三、支持外資研發機構申報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外資研發機構承擔國家、省、市重大科研項目,組織實施或參與國際(國內)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對區內高端研發機構獲得的由我市單位牽頭或參與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創新項目,擇優給予配套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引進培育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傳統研發機構創新轉型,引進和培育一批新型研發機構,在量子科技、超級計算、區塊鏈、5G、人工智能、基因編輯、醫療康養、氫能源等基礎、前沿、關鍵、共性技術領域實現突破,催生一批原創型新興產業。(責任部門:市科技局)

五、培育國際科技服務業。鼓勵外資、國外高校院所在濟設立成果轉移轉化、檢驗檢測、技術貿易等科技服務企業。研究對境外科技創新類非政府組織在濟南片區設立代表機構,以及境外組織或個人發起設立科技創新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試點登記。(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審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六、促進國際技術交易。依託科技金融大廈省市共建的山東省技術成果交易中心(濟南)等技術交易類平臺,探索國際技術交易模式,支持各類主體探索構建國際科技成果交易信息共享平臺,展示國際前沿技術動態、海外科研合作、國際技術貿易等信息。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開展跨境技術轉移轉化活動,依據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對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給予政策補助。(責任部門:市科技局)

七、推動國際科技雙向交流合作。實施國際科技合作提升行動,面向全球,進一步擴大國際合作,重點加強與日韓德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科技創新合作。鼓勵企業與國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技術合作和交流,對舉辦科技成果國際對接交流活動的企業給予政策支持。(責任部門:市科技局)

八、加快國際科技孵化機構建設。鼓勵企業在科技發達國家(地區)建設海外孵化器或研發機構,並逐步推廣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根據建設成效給予支持。鼓勵國際知名院校、科研機構、知名孵化器、創投機構、高端雙創人才在濟南片區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平臺,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財政補貼。(責任部門:市科技局)

九、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在濟南片區探索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採用“區內註冊、海內外經營”模式,打造集引才引智、創業孵化、技術轉移、專業服務保障等功能爲一體的國際化綜合性創新創業平臺。(責任部門:市科協)

十、依託綜合保稅區建設產業中試基地。鼓勵高校院所、企業在綜合保稅區內聯合共建產業中試基地,研發所用進口儀器設備、實驗試劑等享受綜合保稅區各項免稅政策。對利用中試基地開展研發活動的科研單位、企業,給予創新券政策支持。(責任部門:市科技局)

十一、設立濟南片區創業投資基金。依託濟南市新舊動能轉換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聚焦區內重點產業領域設立創投子基金,引導投資一批具有前瞻性、高成長性的高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

十二、推動境內外雙向投融資支持科技創新。支持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對科技企業境外項目的人民幣信貸投放。支持外資金融機構參與重大創新平臺或項目建設,推動境外天使投資、創投等機構投資人利用QFLP等政策投資駐濟科技企業。鼓勵外資銀行加大對駐濟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力度,協議銀行享受我市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政策。(責任部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

十三、鼓勵開展科技保險業務。推動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及符合條件的企業、外資機構在濟南片區發起設立科技保險公司。鼓勵保險機構爲科研機構與科技型企業量身定製、開發科技保險新產品。(責任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濟南高新區管委會)

十四、大力引進高技術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對擬長期在濟南片區工作的高技術領域外籍人才、外國技能型人才和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單位聘僱的外籍人才,放寬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的限制,一次性給予2年及以上工作許可。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的優秀外籍畢業生,不設工作經歷要求,可申請在濟南片區工作。允許駐濟高校在讀外籍留學生在濟南片區兼職創業(由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居留許可加註“創業”)。(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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